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 年8 月4 日上午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 年7 月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0 年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