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34,670 股,占总股本0.0107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 年9 月14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持有粤高速A 股的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所有非流通股获得在 A 股市场的流通权。流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A 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1 股股票的对价;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 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2 月17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况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
张杰等38名自然人(详见在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
1 巨潮www.cninfo.com.cn公 交易或者转让;向广东省 已履行
布的解除限售股东名单) 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
为垫付的等额股份。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 年9 月14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134,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1071%;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
持有限 本次可上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
序 通股数占无限 流通股数占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售股份 市流通股 限售股份总 股份数
号 售股份总数的 公司总股本
数(股) 数(股) 数的比例 量(股)
比例(%) 的比例(%)
(%)
张杰等38 名自然人
(详见在巨潮
1 www.cninfo.com.cn 134670 134670 0.03045 0.01653 0.01071
公布的解除限售股东
名单)
合计 134670 134670 0.03045 0.01653 0.01071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409,702,718 32.59 409,702,718 32.59
2、国有法人持股 23,033,227 1.83 23,033,227 1.83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7,901,203 0.63 7,901,203 0.63
4、境内自然人持股 1,411,465 0.11 -134,670 1,276,795 0.1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198,857 0.02 198,857 0.02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442,247,470 35.18 -134,670 442,112,800 35.17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66,120,278 37.08 134,670 466,254,948 37.0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48,750,000 27.74 348,750,000 27.74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814,870,278 64.82 134,670 815,004,948 64.83
三、股份总数 1,257,117,748 100.00 0 1,257,117,748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 股份
号 有人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数量
(%) (股) 股份 变化
比例(%) 沿革
张杰等38 名
自然人(详见
在巨潮
1 www.cninfo.c 134670 0.01071 注 1
om.cn 公布的
解除限售股东
名单)
合计 134670 0.01071
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中的 38 名自然人股东股改实施日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已经生效的(2007)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1511、 1849、1854、1868号《民事判决书》,(2008)佛禅法民二初字第 548、 563、874、1780 号《民事判决书》,(2009)佛禅法民二初字第522、 1583、1586-1606、1608-1611、1616、1618、16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38 名自然人为粤高速相关限售流通股份的实际出资认购人,相关股份应从佛山市张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等法人单位名下变更到该 38 名股东名下。经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查询,上述155,556 股粤高速限售流通股份,已经司法执行程序,变更登记到相应的 38名股东名下。经 2010 年 6 月 21 日按照 10:1.34269 的比例向交通集团偿还股改垫付对价20,886 股,目前所持限售股份为 134,670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其股改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没有发生其他变化。
本公司自股改实施日至今,没有发生发行、配股、权证行权、可转债转股、回购注销股本等情况,公司股本没有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
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1 2007年 2月13 日 62 49,522,541 3.94
2 2007年 3月21 日 15 9,505,256 0.76
3 2008年 1月4 日 6802 41,101,350 3.27
4 2009年 4月3 日 679 4,622,870 0.37
5 2009年 5月5 日 1 91,608 0.0073
6 2010年 3月16 日 151 1,840,162 0.146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书出具之日,粤高速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有关承诺。粤高速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 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