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10月8日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0]241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100,799,732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有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96,317,863股,持股比例为30.02%;国有股东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239,92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43%;国有股东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持有19,151,94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97%。 三、请你委(张家界市国资委)督促相关单位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我委备案。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