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二次会议暨二 ○一○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7月31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岩燕先生的提议于201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联众电脑股权及公司子公司持有OAL股权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