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上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截止2010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听取提案:《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表决提案: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申请增加2010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可参见2010年3月23日、6月8日的中国证监会
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cninfo.com.cn 公司公告栏中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履行了完备的会议登记手续方可享有表决权。
(2)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
委托出席者请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委托人亲笔签字)、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时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5日至6月26日上午9:30分至下午16:30分。 3、登记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上市公司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明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上市公司办公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1665777
传真:0531-81665888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
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