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8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时
2、召开地点:皇城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沈志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25,2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普通决议:《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25,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8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吴杰、钟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