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2010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0年5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75,484,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0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75,484,064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713,419,721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0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本次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6月10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 比例 本数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90,117,492 24.00% +81,105,742 171,223,234 24%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0,117,492 24.00%
+81,105,742 17,122,3234 24%
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285,366,572 76.00% +256,829,915 542,196,487 76.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5,366,572 76.00% +256,829,915 542,196,487 76.00%
合计
三、股份总数 375,484,064 100.00% +337,935,657 713,419,721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713,419,721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3元/股。
2、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改承诺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原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在 2006 年 3 月 31 日实施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除做出法定的最低承诺外,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六十个月内,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禁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12.00 元/股(若此期间或之前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行为,所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摘要的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改承诺限定出售股份价格的调整情况如下:
① 公司200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5.81 元/股, 相关公告刊登在2009 年5 月27 日的《证券时报》)。
② 公司于2009年10月实施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格为3.98元/股,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此次配股完成后,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调整为5.39元/股:
2009 年度配股实施后调整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格+每股配股价格*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5.81 元/股+3.98元/股*0.3)/(1+0.3)=5.39元/股。
③ 本次权益分派自 2010 年 6 月 10 日除权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按照下列公式调整为 2.81 元/股:
2009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前的最低减持价 格 - 每 股 派 息 额 ) /(1+ 送 转 率 )=(5.39 元 / 股 -0.06 元 /股)/(1+0.9)=2.81元/股。
八、咨询机构
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电话:029--87217854
传真:029--87217705
联系人:管 港
地址:西安市解放市场6 号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西安开元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