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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凤凰(00052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3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发出《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0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7月1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长航集团”,持有本公司27.27%股份)《关于提交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该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编号2010-26)。
    一、长航集团的来函及提案主要内容
    近期,中国租船有限公司与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船合同》,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将长航渤海轮期租给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日租金2.25万美元,日租金标准参照市场同类型相同租期船舶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期为11-13个月。
    鉴于中国租船有限公司是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长航(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长航凤凰全资子公司,双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总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并超过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依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的规定,本公司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鉴于长航集团具有提出临时议案的资格,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事项,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严新平、方怀瑾、胡正良对长航集团提出的提案无异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事项说明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关于股东大会的其他通知事项不变,原通知刊登在2010年6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B29版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0-22)。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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