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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菱电器(00052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2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18日~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0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家章副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20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64人,代表股份148,281,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5%。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134,866,3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4人,代表股份13,415,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4%。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股股东(代理人)254人,代表股份122,633,893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5,647,89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议案4、议案7、议案8。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 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
    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2 及其所有子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8,152,68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5,4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23,7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504,78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9.89%;反对105,405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23,70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647,89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23,8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09,3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6,7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09,3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对象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锁定期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认购方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发行数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23,8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反对109,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05,3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6,7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5%;反对109,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弃权105,3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上市地点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募集资金用途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202,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弃权18,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202,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18,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41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11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92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11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508,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2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011,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3%;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25,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8,150,88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25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50298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
    表决权99.89%;反对105905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9%;弃权
    2500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647,89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5、审议通过《美菱电器与四川长虹签订的》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501,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32,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004,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32,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56,501,116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弃权32,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004,036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1%;反对105,905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弃权32,000股,占A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497,08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B股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8,143,88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105,9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32,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495,98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99.89%;反对105,905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32,00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647,89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47,906,98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245,80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129,0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其中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22,398,988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
    持表决权99.81%;反对105,905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129,000股,占出席会议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11%。
    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507,995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
    权99.45%;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55%;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B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胡国杰律师、汪心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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