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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浪奇(00052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6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0年8月5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胡守斌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代理人)47人、代表股份79,341,15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97%。
    其中,现场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 15人、代表股份78,609,789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55%;
    网络出席情况:股东 (代理人)32人、代表股份731,3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4238%。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1)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网络表决情况:同意704,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3493%;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314,4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663%;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包括9个小项,各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发行。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3)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5,000万股(含本数),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亿元,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4)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范围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企业法人、自然人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目前发行对象均尚未确定。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5)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0年6月9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79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之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6)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项目以下: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资额占比
    1、南沙生产基地项目 45,000.00 42,977.00 85.95%
    2、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
    10,318.00 7,023.00 14.05%
    目
    合 计 55,318.00 50,000.00 100.00%
    考虑到发行费用等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额暂按50,000万元测算,待发行费用完全确定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超过50,000万元,则超过部分用于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5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占比”分配各项目实际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与项目需要量间的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予以解决。
    为适应广州市政府“退二进三”工作要求和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果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
    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分别预留项目剩余资金需求后,再对先行投入的资金予以置换。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11,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28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293,4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1207%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2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965%;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293,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69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0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01,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34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30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54%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10,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3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827%。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0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01,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34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30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54%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10,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3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827%。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01,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34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30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54%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10,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3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82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78,609,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网络表决情况:同意401,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8340%;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7%;弃权303,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1.5154%
    合并统计表决情况:同意79,010,8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36%;反对2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37%;弃权303,63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827%。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2010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公告。
    五、 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广州
    轻工
    工贸
    集团 陈玉 张居 苏长 尹满 王彩 滕秋 张书 张相
    名称 有限 坤 松 恩 秀 娟 诚 林峰 玲 民
    公司
    所持
    股数 78,39 165,3 113,0 93,60 82,30 66,00 66,00 52,20 33,00 24,30
    (股 5,049 00 00 0 0 0 0 0 0 0
    )
    1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2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3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4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5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6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7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8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2.09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3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4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5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6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同意 同意 未投 未投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春江、罗亮
    3. 网络投票的意见摘录:
    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八月五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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