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方案获得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方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3月10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并将提交于2010年3月30日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穗恒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方案的复函》(粤国资函【2010】
175号)文件,同意公司、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穗恒运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及方案。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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