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8 月4 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
2.召开地点:本公司十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①截止2010 年7 月28 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③监事候选人;
④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
2.审议《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期限的议案》;
3、增补监事提名人陈岚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情况资料详见2010 年7 月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0 年7 月29 日至30 日,上午9 时至11 时半;下午3时至5 时。
3.登记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3 号光明大厦B 栋九楼本公司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股东帐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电话:0754- 88857179;
2. 传真: 0754-88857179;
3. 联系人:蔡岳雄、方旭如
4. 会议时间:会期半天;吃宿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0 年8 月4 日上午10 时,在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的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投票的明确指示。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