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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情况及改进措施的说明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1-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情况及改进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连续在信息披露上出现了重大失误。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就此情况,于2010年11月1日向我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23号《关于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并责令公开说明等措施的决定》,指出我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市场造成了不良影响,提醒我公司应高度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现就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改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公开说明如下:
  一、信息披露工作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
  1、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32)中,会议地点在披露上出现错误,公告中披露的会议地点为公司五楼会议室,实际会议地点为香港的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司在发现以上错误后,于2010年8月20日发布公告更正。公司公告中出现会议地点错误的原因,是因为董秘办工作人员在准备公告文稿时,直接复制了之前的公告内容,修改的过程中,只关注到会议的日期,参加人员和通过的议案等内容,而忘记了修改会议地点,公告文稿在传递审核过程中,也未关注到会议地点上的错误。
  2、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披露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0-048)中,第2.2节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
  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内容出现错误。错误的原因是公司董秘办的工作人员在统计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册时,未考虑到自然人
  股东庄坚毅所持有的8,404,132股(B股)属于高管限售股份,而错误地按其实际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其列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中。造
  成了庄坚毅在三季度增持的假象。而实际上公司在2010年中报第3.1节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中已经披露时任董事长庄坚毅持有的股份
  数量为8,404,132股。公司在按程序审议三季报时,没有关注到这项内容,所以最终导致错误信息的披露。公司在看到有部份媒体质疑后,才发现此问题。公司在10月28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对2010年三季度报告中的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进行了更正。
  二、导致以上错误连续发生的原因
  上述信息披露多次出现差错,说明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管理上存在漏洞,董秘办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态度存在问题,董秘办对信息披露公告文件的草拟、校对、审核、通报、发布流程未能按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到位,给证券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对此,公司董事会秘书邹建平负有主要责任,因其主要精力放在新能源项目发展上,对信息披露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
  理与监督。董秘办工作人员郑元海,未按规定流程认真进行文稿的校对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三、针对以上问题,公司将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组织管理。公司将对董秘办工作人员作出调整,公司近期将引入专业人才专职负责董事会秘书工作,充实董秘办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此项工作计划于2010年12月下旬完成。
  2、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公司将引入专业机构,全面对公司的治理制度从合规性与实用性的角度进行疏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从制度和流程上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实现公司治理与运作的合规、高效。此项工作计划于2011年1月下旬完成。
  3、实行有效的问责制。今后凡在信息披露工作上出现差错,给公司和资本市场造成不良影响的,除作出公开道歉外,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经办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以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规范。
  总之,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从公司董事会到管理层都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问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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