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10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孙依群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会,委托董事梁伟刚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李伟真女士代行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独资子公司建设运营新密城市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