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执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发出了书面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1、N330项目前期投资批准
董事会批准N330项目前期费用39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N330项目是本公司拟自主开发的一款SUV产品,本次批准的项目前期费用主要用于相关的工程开发费用。
2、V348全顺排放升级项目前期投资批准
(1)董事会批准V348全顺排放升级项目前期投资1.35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使V348全顺可以满足未来国家有关排放法规要求,投资主要用于相关的工程开发费用及购置工装夹具。
(2)董事会批准就V348全顺排放升级项目前期工作中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提供的支持向其支付9940万元人民币(1500万美元)的工程服务费(含在批准的项目前期投资中),并授权公司执委会具体执行该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葛致诺先生、魏华德先生、陈远清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上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3、VE83全顺排放升级项目
董事会批准VE83全顺排放升级项目,项目总投资75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使VE83全顺可以满足未来国家有关排放法规要求,本次投资主要用于工程设计费、样车及试验费等。
4、N800长轴距车型项目
董事会批准N800长轴距车型项目,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N800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下一代卡车产品项目,本次批准开发的长轴距车型是N800产品的一个子车型,投产时间约在2013年年中。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及工装夹具、工程开发费用及零部件开发费用等。
5、小蓝厂区产能投资
董事会批准公司小蓝厂区产能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21.33亿元人民币,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现主厂区的产能在未来将不能满足需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在小蓝厂区投资建设新厂。项目规划的产能为20万台/年,最大产能可达30万台/年,项目完成时间约在2013年上半年。本次投资主要用于厂房、车身线、涂装线、总装线及相关的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关本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IT规划方案
董事会批准公司IT核心系统从QAD迁移至SAP项目,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有的IT系统未来将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公司决定将IT核心系统从QAD迁移至SAP,以提升公司IT系统的管理效率,满足公司发展需求。本项目投资主要用于相关的咨询服务费、硬件及软件费用。
7、2011及2012年外部审计师选择
董事会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至2012年度的A股和B股审计师,年审计费用为132万元人民币,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人事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陈远清的提名,董事会聘万建荣先生和朱水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此聘任自2010年7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万建荣先生简历
万建荣先生,1965年出生,拥有华中工学院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学位和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万建荣先生曾任本公司发动机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本公司总裁助理。
朱水兴先生简历
朱水兴先生,1965年出生,拥有西北工业大学压力加工专业硕士学位和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朱水兴先生曾任本公司工程部副部长,机械部第五设计研究院江铃分院副院长,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品管部经理,珠海飞利浦家庭电器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工业支持部经理、生产经理,国际纸业(广州)包装有限公司厂长,安费诺东亚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本公司总裁助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宗益先生、史建三先生、关品方先生就本次会议中的关联交易、人事变动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V348全顺排放升级项目的相关内容。经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在该项目的前期工作中,福特提供的工程服务是必需的,定价是合理的;
3、经审阅万建荣先生和朱水兴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对万建荣先生和朱水兴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