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7,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7,8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仍为177,87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 5 月25 日,除息日为:2010 年 5 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 年 5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2 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股东承诺涉及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股东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承诺:靖远煤业持有靖远煤电的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6 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经公司2008年度现金分红(每10
股派0.6元)和2009年度现金分红(每10股派0.5元)后,上述承诺事项将相应调整为:靖远煤业持有靖远煤电的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
5.89 元/股。即承诺的减持限定价格每股扣除股改实施日后现金分红金额累计
0.11元。
六、咨询机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路350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丁焕仁、滕万军
咨询电话:0931-8512882
传真电话:0931-850822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