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公司《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9: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2010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5月12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下午15:00 至
2010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东青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45人,代表股份
132,948,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80,793,320股的27.65%。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18,144,769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24.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3人,代表股份14,803,5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7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061,86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10%;
反对1,278,794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9%;
弃权607,69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1,053,36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5746%;
反对1,290,694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8%;
弃权604,292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0,986,77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46%;
反对1,353,884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4%;
弃权607,692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09 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061,86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10%;
反对1,278,794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9%;
弃权607,692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1%。
(五)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母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14,645,244.74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8,510,806.74元;按照审计后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4,524.4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046,282.27 元。合并报表2009年度净利润为
8,318,123.71 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113,650,204.01元;按照审计后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4,524.47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2,185,679.54元。
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决定本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完善油品经销网络建设,未分配的利润将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情况:
同意131,019,26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90%;
反对1,350,394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7%;
弃权578,692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定,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
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审计服务费50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131,061,86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10%;
反对1,278,794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9%;
弃权607,69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31,061,86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10%;
反对1,278,794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19%;
弃权607,692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1%。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八)《关于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审议此项提案时,公司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479,564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15%;
反对13,323,56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741%;
弃权510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4%。
表决结果:该议案未获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宏、靳孝萧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