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5月16日15:00至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7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薛季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及列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6人,代表股份167,203,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65,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66,337,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 4、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管部门领导及媒体记者等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57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500,700股;弃权127,850股。 2、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576,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3%;反对519,300股;弃权107,250股。 3、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投票结果:同意166,57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对497,700股;弃权130,850股。 4、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569,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505,200股;弃权128,850股。 5、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166,569,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505,200股;弃权128,850股。 6、2010年度证券投资计划。 投票结果:同意166,569,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503,200股;弃权130,850股。 7、关于续聘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569,4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503,200股;弃权130,850股。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66,57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99.62%;反对618,050股;弃权10,500股。 另外,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陈宇、杨丽荣、赵守国分别所作的2009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对2009年度信托项目受益人利益的实现情况、2009年度公司内部董(监)事绩效考核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上述决议内容详见2010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披露于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瑜、李汉文。 3、结论性意见: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傅瑜律师、李汉文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