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年5月17日停牌1天,于2010年5月18日开市时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交易自2010年5月18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ST甘化”变更为“ST 甘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76,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原因 (一)原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因本公司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结果显示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09年4月21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原因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16,796.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873,115.1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2的条件,但存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情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日前,公司提交的撤销风险退市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0 年5月17停牌1天,证券简称自2010年5月18起由“*ST甘化”变更为“ST 甘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576,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5%。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 一O 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