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 年 11 月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截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余额 55,695,047.81 元全部用作补充公司氨纶生产用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至该次董事会批准之日期不超过6 个月(即2009 年 11 月20 日至2010 年 5 月 19 日)。有关公告刊登在2009 年 11 月2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按承诺于2010 年5 月 17 日将上述款项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5 月 19 日
)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