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8月20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光先生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酒航铁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酒航铁路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要求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的监督与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