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
2.召开地点:本公司贵宾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汲涌先生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76 人、代表股份178,782,505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53.5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165,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2.89%。弃权2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逐项表决)1、发行股票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3.03%。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2、每股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 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02%。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1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1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5、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6、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73,349,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6% 。反对5,393,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2%。弃权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7、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8、本次增发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19,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3.03%。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10、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73,352,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6% 。反对5,422,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11、发行的起止日期: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421,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3.03%。弃权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议案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100,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2.85%。弃权3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0.20%。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32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95% 。反对5,11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2.86%。弃权34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9%。
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银行授信业务互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14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85% 。反对5,22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2.92%。弃权405,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黄鹏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05)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7)。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