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朱文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8日上午10:30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公司董事长刘惠文先生因其他重要工作未能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朱文芳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51,97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王肖东律师、吕宏飞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四环药业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四环药业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 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1,015,844.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1,080.85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8,041,371.43元。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09年度实现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9年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拟继续聘请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1,9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肖东律师、吕宏飞律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