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20日以当面送达、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朱文芳女士、吕林祥先生、周自盛先生、韩传模先生、于小镭先生、张军先生、邢吉海先生7位董事出席了此次会议。董事长刘惠文先生、董事刘振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书面委托副董事长朱文芳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朱文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报告》及《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的
有关规定,追溯调整符合有关程序。
具体请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的公告》。
三、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整改报告的议案》。具体请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