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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明胶(0006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7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修订稿)。
    修订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的(十六)、(十七)项如下:
    (十六)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决定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的重大资产出售、转让等事项;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10年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与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国投”)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达创投”),宁达创投以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投资于具有特色资源及独特竞争优势的高成长非上市中小企业,对上述中小企业在发展的关键时期进行支持,以促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基金公司注册资本:5889万元,公司以现金出资3003.39万元,股权比例为51%;青海国投以现金出资2885.61万元,股权比例为49%。
    青海国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郝立华先生同时担任青海国投副总经理,本次共同投资设立青海宁达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审议本事项时,公司董事郝立华先生、牛志刚先生为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项交易具体内容见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 年8月24日上午9:00 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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