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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00060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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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8-2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1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 3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 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二、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负责人唐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苏坤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YANG GUANG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宁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 号阳光大厦11 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 真:(010)88365280
电子信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 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53003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 号阳光大厦11 层
邮政编码:100044
互联网网址:http://www.yangguangxinye.com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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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代码;000608
七、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 年5 月25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桂总字第450000400001362 号
(三)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053835-8
(四)公司税务登记号码:桂国税字450100200538358 桂地税字450100200538358
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
减(%)
总资产 6,040,913 7,760,845 -2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63,783 1,958,431 20.70
股本 749,913 535,652 4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股) 3.15 3.66 -13.93
报告期(1-6
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 2,557,656 728,186 251.24
营业利润 619,456 379,596 63.19
利润总额 614,392 379,455 6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7,491 248,882 7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441,259 249,120 7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3 75.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8 0.33 75.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 13.16 7.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913 591,249 -165.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股)
-0.52 1.10 -147.27
注:公司于2010 年4 月7 日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送红股4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
0.14 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 股增至749,913,309 股。本公司2009 年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
益,均按新股本749,913,309 股摊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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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1
所得税影响额 1,266
合计 -3,768 -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营业利润 26.21 28.66 0.83 0.8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8.51 20.24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18.67 20.42 0.59 0.59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一)自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6 月30 日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
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56,000,000 29.12 0 62,400,000 0 0 62,400,000 218,400,000 29.12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
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
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境内自然
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156,000,000 29.12 0 62,400,000 0 0 62,400,000 218,400,000 29.12
其中:境外法
人持股
156,000,000 29.12 0 62,400,000 0 0 62,400,000 218,400,000 29.12
境外自
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5、高管股份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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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379,652,364 70.88 0 151,860,945 0 0 151,860,945 531,513,309 70.88
1、人民币普
通股
379,652,364 70.88 0 151,860,945 0 0 151,860,945 531,513,309 70.88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535,652,364 100 0 214,260,945 0 0 214,260,945 749,913,309 100
注:公司于2010 年4 月7 日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送红股4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
0.14 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 股增至749,913,309 股。
(二)自2010 年6 月30 日至2010 年8 月5 日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
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218,400,000 29.12 0 0 0 -218,400,000 -218,400,000 0 0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
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
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境内非
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境内自然
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218,400,000 29.12 0 0 0 -218,400,000 -218,400,000 0 0
其中:境外法
人持股
218,400,000 29.12 0 0 0 -218,400,000 -218,400,000 0 0
境外自
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5、高管股份 0 0 0 0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531,513,309 70.88 0 0 0 218,400,000 218,400,000 749,913,309 100
1、人民币普
通股
531,513,309 70.88 0 0 0 218,400,000 218,400,000 749,913,309 100
2、境内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
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749,913,309 100 0 0 0 0 0 749,913,309 100
注: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所持公司218,400,000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三年锁定期满,已于2010 年8
月5 日正式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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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前10 名股东、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73,192 户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
结的股份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境外法人 29.12 218,400,000 218,400,000 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境内一般法
人 7.56 56,701,631 0 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7 38,049,061 0 0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人 2.62 19,610,913 0 0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境内一般法
人 2.37 17,742,339 0 0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
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1.03 7,719,832 0 0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
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0.83 6,212,069 0 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
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80 5,990,998 0 0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未知 0.68 5,118,792 0 5,118,792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
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其他0.67 4,999,940 0 0
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701,631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8,049,061 人民币普通股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610,9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42,33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7,719,83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6,212,06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5,990,998 人民币普通股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5,118,79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
金 4,999,940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009,872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10 名股东中及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首创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10 名股东之间、前10 名无限
售条件股东之间、前10 名股东与前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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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公司股份。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一)2010 年4 月28 日,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王新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
担任的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同意王新女士
的辞职请求,同时,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指定公司副总裁杨宁先生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2010 年4 月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根据总裁万林义
先生的提名,聘请沈葵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三)2010 年7 月28 日,董事长唐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四)2010 年8 月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聘请公司副总裁杨宁先生兼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如我们在2009 年年报的预期,报告期内,随着各项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整个房地产
市场的预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
知》(国发[2010]10 号),对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伴随着中央
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上的贯彻落实,调控效果初显, 主要表现为需求短期内迅速萎缩,销售
面积同比增速大幅回落,商品房价格指数环比涨幅出现回落,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
制。
我们认为: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是国家转变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国
家调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纠正盲目过热的投资,有利于挤掉市场泡沫,对于房地产行业的长
期健康发展是必要的。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的动力在于城市化,在于产业转型,在于消费拉
动,而房地产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宏观调控虽在短期内对房地产行业造成了影
响,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扩大内需、城市化进程、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带动
下,房地产行业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向好的趋势仍未改变。公司充分理解本轮房地产调控
的政策目标,并将在响应国家各项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现有项目情况着力推进各项工
作。
整个上半年,公司按照董事会批准的2010 年经营计划,全力围绕“扩大规模、追求发
展,重视投资、缩短差距。”这一主导思想开展各项工作,投资、融资、项目开发及运营、
管理提升等几个方面的工作有序开展。
1、投资
面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公司在积极拓展项目资源的同时注意适当控制进度和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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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拓展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投资模式逐步向多元化发展,地域也有所拓宽。目前北京、
天津、青岛、上海、西安、成都等区域的项目拓展工作均在积极推进中。同时,公司制定并
实施了《项目投资流程管理实施纲要》、《推荐投资资源奖励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管
理体系、优化了投资流程。
2、融资
除利用债权融资外,公司积极研究探索权益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和途径。
3、项目开发及运营情况
受政府政策调整的影响,公司销售进度和销售量放缓,公司将适应市场情况变化,采取
促进销售的措施。公司自有商业项目的运营情况符合预期。托管商业项目整体运营平稳,增
加了公司的商业管理收入。
公司积极推进一级开发项目, 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通州潞城项目的前期工作均在有
序开展。合理管控二级开发项目进度,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已按计划于2010 年4
月开工,青岛城阳项目一期工程进展正常,青岛千千树项目、烟台银河项目施工手续及设计
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4、管理提升
为实现“管理提升”这一目标,上半年,公司主要着力于打造完整职能的城开公司、提
高商业管理团队的运营能力、 全面提升公司的执行力和运营效率。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0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57,656 千元,营业利润619,456 千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491 千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51%,营业利润增
长6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76%,主要原因为房地产项目结算面积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地产项目销售结算收入2,427,842 千元,占公司半年度度营业收入
95%,主要来源于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商业物业租赁收入111,102 千元,占公司半年度营业
收入4%,主要来源于北京阳光大厦项目、北京AZ-town 项目;资产交易服务及运营管理费
收入18,712 千元,占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1%。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等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1,109,254 1,830,843 -39 主要为支付工程歀及购买北京
A-Z Town 项目歀
预付款项 232,051 815,190 -72 主要为北京A-Z Town 项目营
业,预付歀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存货 2,183,393 3,349,877 -35 主要为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天津
万东项目结转收入,确认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 1,968,339 1,241,309 59 北京A-Z Town 2010 年3 月正式
营业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短期借款 52,420 210,000 -75 短期借款到期归还
应付职工薪酬 7,544 24,815 -70 主要为09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发
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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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 364,885 2,402,667 -85 主要为开发产品预售回款结转收
入
其他应付款 431,830 318,267 36 主要为计提北京A-Z Town 未付
款
股本 749,913 535,652 40 2009 年度股利分配,10 股送4
股股票股利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557,656 728,186 251 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 1,471,351 366,862 301 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0,640 96,333 233 房地产项目结算应交税金
增长
销售费用 65,770 42,124 56 项目营销推广费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63 68,246 -100 本期未发生重大资产减值
投资收益 -9,858 286,545 -103 本期主要为联营企业投资
损失。
营业外收入 706 161 339 主要为客户违约金增加所
致。
营业外支出 5,770 302 1,811 主要为赔偿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69,426 102,214 66 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913 591,249 -166 销售回款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4,899 165,621 -230 购买商业项目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00 -97,177 21 归还借款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2,112 659,693 -209 主要为销售回款减少
(三)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房地产销售 2,427,842 1,434,447 40.92 265.30 323.39 -8.1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增
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阳光上东(销售收入) 1,729,934 753,654 56.43 294.62 184.84 16,79
阳光丽景(销售收入) 2,591 1,355 47.70 -98.85 -98.17 -19.50
天津万东(销售收入) 695,317 679,438 2.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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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 千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北京 1,826,566 156.18
成都 17,061 -
天津 695,317 -
(四)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六)报告期内,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未达到10%(含
10%)。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1、住宅项目
(1)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大清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
分三期:一期为C1、C2、B 区,二期为C3-C9 区,三期为A 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一期(C1、C2、B 区)建筑面积约27.3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19.65 万平方米,底
商可售面积约1.8 万平方米),已分别于2004 年、2005 年竣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
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99.6%,底商部分累计签约率62.56%。2010 年1-6 月年住宅部分实现
销售收入5,895 千元,底商部分实现销售收入90,827 千元。
二期为C3-C9 区,建筑面积约34.8 万平方米。其中:
C6C7、C3C4 区、C5C8 区:建筑面积约24.4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17.83 万平方
米,底商可售面积约0.2 万平方米),已分别于2006 年底、2007 年底竣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99.06%,底商部分累计签约率32%。2010 年1-6 月份住宅
部分实现销售收入124,587 千元,底商部分实现销售收入12,584 千元。
C9 区:建筑面积约10.45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7.3 万平方米)。2006 年6 月开工
建设,2008 年6 月进入预售阶段,除5 号楼外其余部分已于 2009 年12 月竣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79.84%,2010 年1-6 月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1,150,379 千元。
三期A 区为酒店和公寓项目:酒店项目建筑面积4.26 万平方米,已于2009 年实现整体
出售。公寓项目建筑面积约3.06 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2.39 万平方米),已于2008 年竣
工, 2009 年6 月开盘销售,2010 年1 月开始交付使用。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寓项目
累计签约率87.53%,2010 年1-6 月实现销售收入339,851 千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
(2)天津万东小马路项目
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与万东小马路交口西南角,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滨海负
责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10.4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8.5 万平方米)。项目已
于2008 年初开工,2008 年10 月进入预售阶段, 2010 年3 月竣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累计签约率99%,2010 年1-6 月实现销售收入695,317 千元。
(3)青岛城阳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立交桥东北角,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滨海负责开发建设。
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及商业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 万平方米,其中,住
宅建筑面积约10.1 万平方米,商业规划建筑面积约2.12 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2009 年底
开工。
(4)烟台银河项目
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夹河岸西侧,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阳光新业、烟台阳光骊锦、
烟台阳光嘉鑫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及商业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49.66 万平方米,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43.03 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41.84 万平方
米。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一期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
(5)青岛千千树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千千树负责开发建设。项目占地
面积9.7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4 万平方米。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已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电子城,为一级土地开发,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电控阳光负
责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2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01 万平方米。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正积极推进该项目动迁前期工作。
2、商业项目
(1)北京阳光大厦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负责开发建
设和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 万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4.6 万平方米,主要承租人为华
堂商场。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100%,2010 年1-6 月实现租赁收入
23,832 千元。
(2)北京通州商业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九棵树48 号院的瑞都景园北区1A#楼,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瑞阳嘉
和负责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6 万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3.1 万平方米,已于2006 年10
月28 日开业,主要承租人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整体
出租率达100%,2010 年1-6 月实现租赁收入19,211 千元。
(3)北京北苑科创大厦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10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道乐科技以出让方式取得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
科技创业大厦工业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23 万
平方米,公司和Reco Shine 共同享有约3.13 万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该部分物业的承租人
为华堂商场,已于2009 年9 月开业。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达100%,
2010 年1-6 月年实现租赁收入15,934 千元。
(4)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 号院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光兴业负责开发建
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7 万平方米,建成后东光兴业享有约4.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项目已于2010 年4 月开工建设。
(5)北京A-Z TOWN商业楼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1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负责经营。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8.7 万平方米,可租面积约4.15 万平米,主要承租人为华堂商场。项目已于
2010 年1 月21 日开业。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达100%,2010 年1-6 月
实现租赁收入30,292 千元。
(6)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市建设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负责经营。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约
8.6 万平方米,可租面积约5.98 万平米,主要承租人为华堂商场。华堂商场已于2009 年11
月开业,项目自营部分已于2010 年7 月开业。项目已开业部分2010 年1-6 月实现租赁收
入17,061 千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对200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整。
五、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业绩预告情况 同向大幅上升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
(千元)
约471,491-502,491 251,618 增长:87%-1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约0.63-0.67 0.34 增长:87%-100%
2010 年7-9 月 2009 年7-9 月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
(千元)
约 34,000- 65,000 2,736 增长:1,143%-2,2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约0.05 - 0.09 0.004 增长:1,143%-2,276%
业绩预告的说明
(1)经公司财务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2010 年1-9 月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
87%-100%。主要原因为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
(2)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2010 年1-9 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
披露。
注:公司于2010 年4 月7 日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5,652,3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送红股4 股,派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
0.14 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 股增至749,913,309 股。本公司2010 年1-9 月和7-9 月基本每股收益原分
别为0.47 元和0.005 元,按新股本749,913,309 股摊薄计算分别为0.34 元和0.004 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治理,
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二、公司2010 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截至报告期,公司尚未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
六、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出售的关联交易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采购、销售、工程承包、
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
司资产事项。
(三)重大担保合同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2007 年10 月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乐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3
同时,道乐科技以北京科创大厦在建工程及其分摊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相关借款
和保证合同已分别于2007 年11 月20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150,000 千元,其中,87,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2007 年11 月30 日至2017 年9 月10 日,63,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2007 年11
月20 日至2013 年6 月10 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131,500 千元。
(2)2007 年9 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2007 年10 月
24 日,公司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阳嘉和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15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2008 年1 月10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
15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2008 年1 月10 日至2015 年1 月9 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
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106,500 千元。
(3)2009 年6 月1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09 年7 月
6 日,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人
民币3 亿元的借款,北京瑞景将以所持有北京A-Town 商业楼项目产权证为该笔银行提供抵
押担保,因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将为北京瑞景该笔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
时,北京瑞景另一股东Reco Shine 按其在北京瑞景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在北京瑞景
取得项目产权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公司的担保责任及Reco Shine 反担保责任即解
除。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2009 年9 月23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300,000 千元,借款
期限自2009 年9 月17 日至2016 年9 月16 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
为300,000 千元。
(4)2010 年6 月1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紫瑞”)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180,000 千元的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成都A-Z Town 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
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将为成都紫瑞该笔银行
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成都紫瑞另一股东Reco Shine Pte. Ltd.(以下简称:“Reco
Shine”)将按照其在成都紫瑞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在成都紫瑞取得项目产权
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本公司担保责任及Reco Shine 反担保责任即解除。相关借款
和保证合同已于2010 年6 月24 日签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实际借款发生额129,000 千
元,借款期限自2010 年7 月5 日至2018 年12 月4 日。
2、控股子公司的抵押担保
(1)2003 年5 月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
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0 千元的中长期借款,借
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阳光苑公司拥有的北京阳光大厦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其中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10 年,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3 年。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
于2003 年6 月27 日全部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200,000 千元,抵押担保期限自2003 年6 月
27 日至2013 年6 月26 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笔借款的账面余额为44,000 千元。
(2)2006 年6 月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阳光
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0 千元的长期借款,借款的担
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阳光苑公司拥有的北京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借款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4
期限为10 年。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于2006 年6 月28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200,000 千
元,借款期限自2006 年6 月28 日至2016 年6 月27 日。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该笔借款
的账面余额170,000 千元。
(3)2008 年3 月25 日,天津滨海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签订《固定资产借
款合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向天津滨海提供3 亿元的人民币贷款,天津滨海
以其拥有的位于河东区卫国道与万东小马路交口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截止2008 年
12 月31 日,实际借款发生额为230,000 千元,贷款期限为36 个月,还款期自2009 年4 月1
日起至2011 年3 月31 日止。该笔借款已于2010 年4 月全部归还。
(4)2009 年4 月11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星泰公司向兴业银
行申请总额为2 亿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2 年,星泰公司将以阳光上东A 地块的公寓和写
字楼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于2009 年5 月22 日签订,
借款期限自2009 年6 月11 日至2011 年6 月10 日,实际借款发生额200,000 千元。截至
2010 年6 月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200,000 千元。
(5)2009 年7 月31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200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星泰
公司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1
年,借款利率为5.31%,星泰公司将以阳光上东C9 区部分在建工程及其附属土地使用权作
为抵押担保。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于2009 年8 月14 日签订,借款期限自2009 年9 月1
日至2010 年8 月31 日,实际借款发生额200,000 千元。该笔借款已于2010 年4 月全部归
还。
4、按揭担保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星泰公司、风度公司、阳光苑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
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分别为871,329 千元、18,583 千元、8,543 元。上述阶段性担保是
商品房承购人在其未办理完所购房产的相关产权手续前,由上述公司以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买
的房产为抵押物或以公司自身名义为购房人所提供的担保,不会造成公司资产的重大损失。
(四)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九、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承诺事项。
(二)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的的履
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北京燕赵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
司(简称:
“北京燕
赵”)、首创
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
“首创置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5 年
内,北京燕赵、首创置业所持有的公司原
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转让,减持价格
不低于人民币10 元/股(如公司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
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北
京燕赵、首创置业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
易,北京燕赵、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
履行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
业”) 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不适用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Reco Shine
Pte. Ltd. (以下
简称:“Reco
Shine”)及
Recosia China
Pte. Ltd. (以下
简称:
“Recosia
China”)
1、Reco Shine 持有本公司218,400,000 股
股份,限售期为36 个月,可上市流通日
为2010 年6 月9 日。
2、(1)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GIC Real Estate Pte. Ltd.)仅通过
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子公司
在中国国内进行房地产投资。
(2)在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
股东期间,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
将不控股中国国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地产
业的A 股上市公司。
(3)在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
股东期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阳光股份已
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市或地区中,
Recosia China 或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
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寻
找到任何由Recosia China 或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拟控制且符合阳光股份整体
业务发展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
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将事先
通知阳光股份,阳光股份则有权优先考虑
与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全部
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合作
投资该等项目。在阳光股份书面告知不与
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合作投
资该等项目后,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方可采取其他方式投资该等
项目。
(4)在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
股东期间,如阳光股份表示有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
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共
同投资某一房地产投资项目但亦有其他主
体有意向与Recosia China 或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Shine 在内)共同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
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优先选择与阳光股份
共同投资,但Recosia China 及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Reco
履行。
Reco Shine 所
持公司限售股
份已于2010 年
8 月5 日正式上
市流通。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6
Shine 在内)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目。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不适用 - -
十、报告期内,公司无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
十三、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未参股拟上市公司。
十四、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8,000 千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产的22.76%,新增对外担保发生额0 千元。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均符合《公司
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均已获得上述规定所要求的内部机构批准并
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对外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
保行为,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饶戈平、徐祥圣、黄翼忠
十五、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内容及提供材料
2010 年3 月 北京 实地调研 中海基金 陈忠
公司发展战略、商业
运营模式和业务发展
状况
2010 年5 月 北京 实地调研
野村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 沈晓民
公司发展战略、商业
运营模式和业务发展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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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一、财务报表附后
二、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广西虎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威于
1996 年9 月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并于1996 年9 月19 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交易(股票代码
000608)。1998 年9 月,广西虎威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广西阳光”);2008 年5 月,广西阳光更名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即现用名。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230 号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05 年12 月22 日,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6 年1 月12 日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1 月13 日,本公司
股票恢复交易。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为292,040 千股。自
2006 年1 月12 日起,本公司所有企业法人股即获得深交所上市流通权,根
据约定的限售条件,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由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
23,214 千股国有法人股份以及87,280 千股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份已经全部实
现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0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7
年5 月28 日完成向特定投资者新加坡Reco Shine Pte Ltd.(以下称
“Reco”)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 千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后,
总股本增至412,040 千元。其中,Reco 占总股本29.12%,为本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根据约定的3 年限售期,Reco 持有的股份于2010 年8 月5 日实现
流通。
于2007 年9 月21 日,经本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按当时
已发行股份412,040 千股计算,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0,603 千元;向全体股
东派送红股,每10 股送3 股(含税),派送红股共计123,612 千股,总股本增
至535,652 千股,Reco 的股份增至156,000 千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于2010 年3 月10 日,经本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按当时已发行
股份535,652 千股计算,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0.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2,139 千元;向全体股东派送
红股,每10 股送4 股(含税),派送红股共计214,261 千股,总股本增至
749,913 千股,Reco 的股份增至218,400 千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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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目前主要在北京、天津、成都和山
东等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自有商品房的租赁、酒店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 年8 月20 日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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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0 年1-6 月份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本公司2010 年6 月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0 年1-6 月
份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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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企业合并(续)
(c)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在取得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形成企业合并后,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
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
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
列示。
(7) 现金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8)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
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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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于本会计年度,本集团的
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
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公允价值不再能够可靠计量,使金融资产不
再适合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时,该金融资产改按成本计量,该成本为重分类日
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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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与转移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应付
款项列示为流动负债,其余的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列示为短期
借款;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借款
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借款列示为长期借款。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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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
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可观察到的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
数。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形
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
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确定。
本集团无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
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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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库存材料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
(b)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成本入账。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建筑
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时按实
际成本核算。库存材料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其所发生的支
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发用土地所
发生的支出亦列入开发成本核算。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
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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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
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本集团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
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
现损失不予抵销。
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
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
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
果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则将此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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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
获取利益。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也同时予以考虑。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享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
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
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成本进
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
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
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10-40 年5% 2.38%-9.5%
土地使用权 37-70 年- 1.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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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
(14)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
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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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续)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
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
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4 – 40 年3%-5% 2.4%-2.9%
运输工具 5 – 9 年3%-5% 10.6%-19.4%
办公设备 5 – 9 年5% 10.6%-19%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
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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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
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固定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后停止
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
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
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7-70 年平均摊销。
(b) 软件
软件按预计使用寿命10 年平均摊销。
(c)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d)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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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
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
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19)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
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的相关支
出。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
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且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
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
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
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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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
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
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
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销售开发产品
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
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集团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
有效控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
实现。
(b)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资产管理和运营管理等劳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
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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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确认(续)
(c)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
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
(25) 维修基金和质量保证金
维修基金按照相关当地的规定,按房价总额的一定比例或者按照多层及高层
每建筑平方米的既定收取标准确定。
质量保证金一般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
收后并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给施工单位。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3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没有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7)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组成
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组成部分作出
决议;(二)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该项转让将
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
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
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28)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
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
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a) 房地产开发成本
本集团确认开发成本时需要按照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开发进度作出重大估
计和判断。当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算成本和预算成本不一致时,其差额
将影响相应的开发产品成本。
(b) 税项
本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
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土地增值税等税金时,本集
团需要作出重要估计。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
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计提的税金金额产生影响。
(c)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
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
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d)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重
新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
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
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
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5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e) 收入确认
在正常的商业环境下,本集团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如果购房客户
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以支付房款,本集团将与购房客户和银行达成三方
按揭担保贷款协议。在该协定下,购房客户需支付至少购房款总额的20%-
30%作为首付款,而本集团将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时限一般为6 个月至2 年不等。该项阶段性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后解除。
在三方按揭贷款担保协议下,本集团仅在担保时限内需要对购房客户尚未偿
还的按揭贷款部分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仅会在购房者违约不偿还按揭贷款
的情况下向本集团追索。
根据本集团销售类似开发产品的历史经验,本集团相信,在阶段性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间内,因购房客户无法偿还抵押贷款而导致本集团向银行承担担
保责任的比率很低且本集团可以通过向购房客户追索因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
担保责任而支付的代垫款项,在购房客户不予偿还的情况下,本集团可以根
据相关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优先处置相关房产的方式避免发生损失。因此,
本集团认为该财务担保对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没有影响。
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税基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或5%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 30%至6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子公司情况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1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称“首创风度”)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6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
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唐军 10133423-7
2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星泰公司”)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55,18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唐军 70000777-2
3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阳光苑”)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72,190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
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70000565-4
4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电控阳光”)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60,00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唐军 75216313-6
5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宏诚展业”)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10,00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信
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唐军 78898100-X
6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东光兴业”)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服务咨询 2,000 技术推广服务、投资
咨询、经济贸易咨
询、物业管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陈卫光 78996243-3
7 北京新业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新业商业”)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经纪
业务
2,000 企业管理;营销策
划;投资顾问;经济
信息咨询;物业管
理;房地产经纪业务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79596380-3
8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天津阳光滨海”)
直接和间接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50,00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及房地产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79499819-0
9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北京瑞景阳光”)
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300,000 物业管理;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79902519-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7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10 北京新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新瑞阳光”)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23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
房地产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66310718-3
11 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瑞金投资”)
直接 北京市 投资管理和咨询10,000 投资管理; 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
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66840909-2
12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瑞丰投资”)
直接 北京市 投资管理和咨询10,000 投资管理; 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
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66840912-1
13 天津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天津阳光瑞景”)
间接 天津市 商业管理咨询1,000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
经营管理、企业管理
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6614699-7
14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青岛阳光滨海”)
直接和间接青岛市 房地产开发 5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商品房的租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66785602-6
15 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烟台阳光新业”)
直接和间接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 20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商品房的租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6933708-6
16 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称“成都紫瑞”)
间接 成都市 销售日用百货150,000 销售日用百货、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66968362-4
17 北京荣合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荣合物业”)
直接和间接北京市 物业管理 5,000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7573002-8
18 郑州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郑州阳光瑞景”)
间接 郑州市 企业管理咨询1,000 企业管理咨询,营销
策划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7538815 -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8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类型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19 青岛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青岛阳光瑞景”)
间接 青岛市 商业管理信息
咨询
1,000 商业管理信息咨询;
百货经营管理等
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
万林义67527512-5
20 石家庄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石家庄阳光瑞景”)
间接 石家庄市商业管理咨询1,000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
经营管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67602836-1
21 北京阳光瑞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北京阳光瑞景”)
间接 北京市 企业管理服务1,000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
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67660730-4
22 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
(以下称“优食餐饮”)
间接 北京市 制售中餐 100 制售中餐;销售酒、
饮料
有限责任公司李睿 76821950-8
23 西安光华瑞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西安光华瑞景”)
间接 西安市 企业投资管理1,000 企业投资管理;商业
经营管理及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329829-4
24 沈阳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沈阳阳光瑞景”)
间接 沈阳市 商业管理咨询1,000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
经营管理;企业管理;
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
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950313-X
25 烟台阳光骊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烟台阳光骊锦”)
直接和间接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
营
5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商品房的租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8322333-3
26 烟台阳光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烟台阳光嘉鑫”)
直接和间接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
营
5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
有商品房的租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68322335-X
27 北京潞城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潞城阳光”)
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30,000 房地产开发;经济贸
易咨询。
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汪平华69501581-4
28 北京星隆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星隆巨力”)
间接 北京市 投资咨询 30,000 投资咨询; 技术推
广,投资咨询
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
李昂 55483128-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9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
对子公司净
投资的其他
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不一致的原因
是否
合并
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中用于
冲减少数
股东损益
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本年亏损超过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 % 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1 首创风度 63,3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 星泰公司 164,88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3 阳光苑 46,920 - 65 65 不适用 是 35,515 -
4 电控阳光 51,000 - 85 85 不适用 是 6,395 (132) -
5 宏诚展业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6 东光兴业 2,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7 新业商业 2,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8 天津阳光滨海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9 北京瑞景阳光 165,000 - 55 60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三名为本公司委派
是 134,961 -
10 新瑞阳光 23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1 瑞金投资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2 瑞丰投资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3 天津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4 青岛阳光滨海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5 烟台阳光新业 20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16 成都紫瑞 82,500 - 55 60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三名为本公司委派
是 71,524 -
17 荣合物业 5,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0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司净投资的其他项
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原因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东
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
的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
年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
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
18 郑州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19 青岛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0 石家庄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1 北京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2 优食餐饮 1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3 西安光华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4 沈阳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5 烟台阳光骊锦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6 烟台阳光嘉鑫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27 潞城阳光 28,500 - 95 95 不适用 是 1,456 (30) -
28 星隆巨力(i) 3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合计 1,308,200 - 249,851 (16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1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b)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
1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瑞阳嘉和”)
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139,500 物业管理、出租房
屋、经纪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77549693-7
2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称“道乐科技”)
直接 北京市
电子信息、
机电一体化
95,000 电子信息、机电一体
化、新能源、生物制
药及环保技术的开发
与服务;投资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77547539-4
3 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以下称“上东经纪”)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1,000 房地产经纪业务;房
地产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万林义 76504530-7
4 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青岛千千树”)
直接 青岛市房地产开
发、销售
2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侯国民 79753722-6
5 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称“艺力设计”)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建筑装饰工
程设计
10,000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有限责任公司杨宁 10143983-X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2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b)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出资额
实质上构成对子
公司净投资的其
他项目余额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
决权比例不一
致的原因
是否合
并报表
少数股
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中用于冲减少
数股东损益的
金额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
少数股东分担的本年亏损超过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
% % 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1 瑞阳嘉和 88,661 - 51 60 董事会五人中
三人为本公司
委派
是 73,764 -
2 道乐科技 48,480 - 51.03 51.03 不适用 是 43,935 (389) -
3 上东经纪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4 青岛千千树 32,37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5 艺力设计 2,48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
合计 172,991 - 117,699 (38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3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i. 于2010 年5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道乐科技出资成立星隆巨力,持有其100%的
股权。
(2)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a) 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0 年6 月30 日净资产本期净亏损
星隆巨力 30,000 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4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外币金额 汇率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
人民币 69 - - 82
69 82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1,092,827 - - 1,826,348
美元 2,408 6.7923 16,356 646 6.8282 4,411
港元 2 0.8805 2 2 0.8805 2
1,109,185 1,830,761
1,109,254 1,830,843
于2010 年6 月30 日,银行存款中包括33,797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
33,274 千元)的住户按揭贷款保证金。
(2) 应收账款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年12 月31 日
应收账款 11,040 9,276
减:坏账准备 (1,112) (1,114)
净额 9,928 8,162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一年以内 6,430 5,828
一到二年 1,216 2,066
二到三年 2,012 -
三年以上 1,382 1,382
合计 11,040 9,27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金额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及虽不重大但
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
6,676 60% (1,085) 16% 6,202 67% (1,085) 17%
其他不重大 4,364 40% (27) 1% 3,074 33% (29) 1%
合计 11,040 100% (1,112) 10% 9,276 100% (1,114) 12%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账面余
额
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理由
北京奥力健身有限
公司
1,984 不适用
北京家乐福商业公
司
2,258 不适用
北京怡和康健商贸
有限公司
680 不适用
汉拿山烧烤有限公
司
669 不适用
郝树革
647
(647) 100% 由于与债务人失去联系,本
集团认为该款项难以收回,
其他 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38
(438) 100%
6,676
(1,085)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
组合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e)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未核销应收账款(2009 年1-6 月:无)。
(f)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的应收账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6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g) 于2010 年6 月30 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年限 占总额比例
1、北京家乐福商业公司 第三方 2,258 1 年以内 21%
2、北京奥力健身有限公司 第三方 1,984 1 年以内 18%
3、北京怡和康健商贸有限公
司 第三方 680 1 年以内 6%
4、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州分店 第三方 669 1 年以内 6%
5、郝树革 第三方 647 3 年以上 6%
6,238 57%
(h)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应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i)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009 年12 月31 日:无)。
(j)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收账款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无)。
(3) 其他应收款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应收Reco 股权转让款 37,575
押金 36,154 33,152
应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多付土地出让金 9,936 9,936
应收联营企业款项(附注七(5)) 4,779 5,334
应收烟台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投标保证金 5,000 5,000
应收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往来款
(以下称“广西北宝”和“虎威水泥”)
4,553 4,553
应收道乐投资款项 20,000
应收北京市金三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款
项
10,000
应收租户代垫水电费 1,683
其他 18,122 6,647
合计 108,544 103,880
减:坏账准备 (4,762) (4,823)
净额 103,782 99,05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7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其他应收款(续)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一年以内 45,839 54,213
一到二年 12,550 1,810
二到三年 11,514 39,693
三年以上 38,641 8,164
108,544 103,880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及虽
不重大但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
84,389 78% (4,553) 5% 86,464 83% (4,553) 5%
其他不重大 24,155 22% (209) 1% 17,416 17% (270) 2%
合计 108,544 100% (4,762) 4% 103,880 100% (4,823) 5%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
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理由
应收天津土地整理中
心押金 24,500 不适用
应收北京市金三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款
项
10,000 不适用
青岛城阳流亭街道 2,000 不适用
应收北京国土资源管
理局多付土地出让
金
9,936 不适用
应收东光微电子有限
责任公司押金
8,400 不适用
应收道乐投资款项 20,000 不适用
应收广西北宝和虎威
水泥等往来歀
4,553 (4,553) 100% 本集团认为该款项难以
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
帐准备
应收烟台国土资源管
理局投标保证金 5,000
84,389 (4,553) 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8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
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e)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未核销其他应收款(2009 年1-6 月:无)。
(f) 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
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年12 月31 日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 坏账准备
Reco - 37,575- -
(g) 于2010 年6 月30 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金额年限 占总额比例
天津土地整理中心 第三方24,500 3 年以上 23%
北京道乐投资有限公
司
第三方20,000 1 年以内 18%
北京市金三角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第三方10,000 1 年以内 9%
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
局
第三方9,936 2 至3 年 9%
烟台市国土资源管理
局
第三方5,000 3 年以上 5%
69,436 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9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其他应收款(续)
(h)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与本集团关系金额
占其他应
收款总额
的比例
坏账
准备金额
占其他
应收款
总额的
比例
坏账
准备
Reco 本公司之第
一大股东
- - 37,575 36% -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
有限公司(以下称
“友谊新资”)
联营企业 1,541 1% - 2,530 2% -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
有限公司(以下称
“光明新丽”)
联营企业 619 1% - 586 1% -
天津建设新汇商贸
有限公司(以下称
“建设新汇”)
联营企业 422 - 118 - -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
有限公司(以下称
“紫金新嘉”)
联营企业 2,197 2% - 2,100 2% -
4,779 4% - 42,909 41% -
(i)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j) 于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0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金额
占总额
比例金额
占总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28,776 98% 693,593 85%
一至二年 2,500 1% 13,300 2%
二至三年 775 1% 108,297 13%
合计 232,051 100% 815,190 100%
2010 年6 月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减少,主要由于09 年末为购买
北京A-Z TOWN 项目预付的款项108,000 千元本期结转投资性房地产。
(b) 于2010 年6 月30 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金额
占预付款项
总额比例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天津克瑞斯森林开
发有限公司
第三方 120,000 52% 2010 年1 月 未达到结算条件
青岛市城阳区通
达实业公司
第三方 20,000 9% 2010 年3 月 未达到结算条件
青岛柯迪置业顾问
有限公司
第三方 3,000 1% 2010 年5 月 未达到结算条件
潞城镇后北营村村
委会
第三方 2,000 1% 2010 年3 月 未达到结算条件
潞城投资公司 第三方 1,500 1% 2009 年12 月 未达到结算条件
146,500 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1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预付账款 (续)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预付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d) 预付关联方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与本集
团关系 金额
占预付款
项总额的
比例 (%)
坏账
准备金额
占预付款
项总额的
比例 (%)
坏账
准备
北京首创新
资
首创置业
之子公司
及Reco
的联营企
业
318,323 39% -
318,323 39% -
于2010 年3 月,北京A-Z TOWN 已经正式营业,购买北京A-Z TOWN 项目
预付的款项转到投资性房地产。
(e) 预付款项中包含的预缴税金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金额
占总额
比例金额
占总额
比例
营业税 28,246 12% 130,063 16%
企业所得税 44,329 19% 218,328 27%
土地增值税 3,390 1% 23,853 3%
其他 4,803 2% 15,291 2%
合计 80,768 35% 387,535 48%
(f)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预付款项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
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2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
存货分类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账面
余额
存货跌
价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
余额
存货跌
价准备
账面
价值
开发成本(a) 1,810,035 (202,820) 1,607,215 2,310,552 (202,820) 2,107,732
开发产品(b) 576,178 - 576,178 1,242,145 - 1,242,145
库存材料 - - - - - -
2,386,213 (202,820) 2,183,393 3,552,697 (202,820) 3,349,877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2010 年
转回转销 6 月30 日
开发成本(c) (202,820) - - - (202,820)
(a) 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开工
时间
预计竣工
时间
预计
总投资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北京阳光上东C9 区5 号楼 2005 年2010 年106,611 106,611 95,456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项目 尚未开工尚未开工尚未确定105,146 97,792
天津万东小马路项目(i) 2007 年2010 年746,160 612,485
北京878 项目 尚未开工尚未开工尚未确定72,558 68,149
青岛城阳项目(ii) 2009年尚未确定尚未确定495,587 414,826
青岛千千树项目 尚未开工尚未开工尚未确定251,478 248,224
烟台银河项目 尚未开工尚未开工尚未确定778,655 773,620
合计 1,810,035 2,310,552
(i)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以天津小马路项目万东花园1 号至15 号楼及对
应的土地使用权为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40,000 千元) 的长期借款提供
抵押。于2010 年6 月30 日,该项目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已经解除。
(ii) 于2010 年3 月3 日,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以“阳光上城”项目的土地
使用权为17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0 千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抵
押。
于2010 年6 月30 日,开发成本中包含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利息金额为12,147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43,721 千元)。于2010 年1-6 月,用于确定资本
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5.4 %(2009 年1-6 月:6.4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3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续)
(b) 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
时间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北京盛世嘉园 2000 年5,485 5,485
北京阳春光华 2001 年19,261 532 18,729
北京阳光丽景 2004 年24,021 1,355 22,666
北京阳光上东(C1 区) 2004 年76,987 17,877 59,110
北京阳光上东(B,C2 区) 2005 年68,402 5,032 63,370
北京阳光上东(C3,C4,C6,C7 区) 2006 年16,689 2,840 13,849
北京阳光上东(C5,C8 区) 2007 年68,773 9,163 59,610
北京阳光上东(A 地块) (i) (ii) 2008 年166,968 22,320 109,860 79,428
北京阳光上东(C9 区1、2、3、
4、6、7 号楼)
2009 年795,559 608,349 187,210
天津万东项目(iii) 2009年746,160 679,439 66,721
合计 1,242,145 768,480 1,434,447 576,178
(i) 于2010 年1-6 月,本集团根据阳光上东(A 地块)最新的成本预算调增了其
总成本。
(ii)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以北京阳光上东项目A 地块公寓、办公房项目
房产及公摊的土地使用权为20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 200,000 千
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提供抵押 ,抵押将于2011 年5 月到期。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4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续)
(b) 开发产品(续)
(iii) 于2010 年3 月15 日,本集团天津万东小马路项目取得竣工备案手续。
(c) 存货跌价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开发成本-
青岛城阳项目 (36,878) (36,878)
烟台银河项目 (165,942) (165,942)
合计 (202,820) (202,820)
(6) 长期股权投资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联营企业(a) 311,696 321,554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b) 20,000 20,000
331,696 341,554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c) (20,000) (20,000)
净额 311,696 321,554
本集团无境外投资,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
初始投
资成本
2009 年
12 月31 日
追加或
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
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
其他权
益变动
2010 年
6 月30 日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
沈阳世达物流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称
“沈阳世达”)
权益法
25,800 47,969 (2,941) - - 45,028 30% 30% 不适用 - -
友谊新资(i) 权益法 63,500 63,016 (1,251) - - 61,765 10% 33.33% (i) - -
光明新丽(i) 权益法 61,000 60,158 (1,139) - - 59,019 10% 33.33% (i) - -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
有限公司(以下称
“津汇远景”)(i)
权益法
52,500 50,838 (1,319) - - 49,519 10% 33.33% (i) - -
建设新汇(i) 权益法 39,500 39,353 (1,603) - - 37,750 10% 33.33% (i) - -
紫金新嘉(i) 权益法 60,500 60,220 (1,605) - - 58,615 10% 33.33% (i) - -
321,554 (9,858) - - 311,696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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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续)
(i) 于2009 年8 月和9 月,本集团分别收购了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嘉10% 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友
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嘉的董事会能够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其董事会分别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一名董事均系由本集团任命,本集团对其均构成重大影响,因此上述公司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b)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
初始投
资成本
2009 年
12 月31 日
追加或
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
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
其他权
益变动
2010 年
6 月30 日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广西北宝 成本法 20,000 20,000 - - - - 20,000 18.93% 18.93% 不适用 (20,000) -
- - - - - - -
20,000 - - - - 20,000 (20,00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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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广西北宝(i) (20,000) - - (20,000)
(i) 由于被投资企业广西北宝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佳,本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ii) 除广西北宝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均不低于其账面价值,无需在本财务
报表中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8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对联营企业投资
企业类型 注 册地法人代表组织机构代码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2010 年6 月30 日 2010 年1-6 月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 净利润
沈阳世达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张媛媛76959326-3 仓储服
务、自有
产权房屋
出租等
202,700 30% 30% 281,801 131,709 150,092 6,904 (9,805)
友谊新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吴晓军66880699-5 自有房屋
租赁等
300,000 10.00% 33.33% 1,240,325 719,784 520,541 28,396 (12,504)
光明新丽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吴晓军66880701-5 自有房屋
租赁等
300,000 10.00% 33.33% 1,302,208 763,697 538,511 15,479 (11,384)
津汇远景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吴晓军66880679-2 自有房屋
租赁等
300,000 10.00% 33.33% 1,075,432 620,943 454,489 19,802 (13,193)
建设新汇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吴晓军66880706-6 自有房屋
租赁等
300,000 10.00% 33.33% 1,072,196 793,165 279,031 20,735 (16,032)
紫金新嘉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吴晓军66880696-0 自有房屋
租赁等
300,000 10.00% 33.33% 1, 711,499 1,152,492 559,007 57,065 (16,05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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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投资性房地产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原价合计 1,336,074 808,430 (52,070) 2,092,434
房屋、建筑物 983,370 756,360 (52,070) 1,687,660
土地使用权 352,704 52,070 404,774
累计折旧、摊销合计 (94,765) (29,330) (124,095)
房屋、建筑物 (65,296) (24,004) (89,300)
土地使用权 (29,469) (5,326) (34,795)
账面净值合计 1,241,309 779,100 (52,070) 1,968,339
房屋、建筑物 918,074 732,356 (52,070) 1,598,360
土地使用权 323,235 46,744 369,979
减值准备合计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账面价值合计 1,241,309 779,100 (52,070) 1,968,339
房屋、建筑物 918,074 732,356 (52,070) 1,598,360
土地使用权 323,235 46,744 369,979
2010 年1-6 月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为29,330 千元(2009 年1-6
月:13,328 千元)。
于2010 年3 月,北京A-Z TOWN 已经正式营业,北京A-Z TOWN 项目原
值756,360 千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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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投资性房地产(续)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378,282 千元(原
价443,964 千元)的北京阳光大厦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2009 年12 月31
日:账面价值385,196 千元、原价443,964 千元)为其34,400 千元(2009 年
12 月31 日:43,000 千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179,6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96,800 千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抵押。抵押将分别于2016 年
6 月及2013 年6 月到期。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将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294,697 千元(原
价303,741 千元)的北京科技创业大厦(即北京北苑华糖项目)C 座地上1 至4
层在建工程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已作为87,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87,000 千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抵押将于2017 年11 月到期。
2008 年度、2009 年度、2010 年1-6 月份,本集团没有处置投资性房地产。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
值准备(2009 年12 月31 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1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固定资产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原价合计 34,886 3,159 (2,668) 35,377
房屋、建筑物 16,968 (1,971) 14,997
运输工具 6,163 1,997 (337) 7,823
办公设备 11,755 1,162 (360) 12,557
累计折旧合计 (10,849) (1,523) 404 (11,968)
房屋、建筑物 (3,283) (167) 199 (3,251)
运输工具 (2,611) (369) 205 (2,775)
办公设备 (4,955) (987) (5,942)
账面净值合计 24,037 1,636 (2,264) 23,409
房屋、建筑物 13,685 (167) (1,772) 11,746
运输工具 3,552 1,628 (132) 5,048
办公设备 6,800 175 (360) 6,615
减值准备合计 -
房屋、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账面价值合计 24,037 1,636 (2,264) 23,409
房屋、建筑物 13,685 (167) (1,772) 11,746
运输工具 3,552 1,628 (132) 5,048
办公设备 6,800 175 (360) 6,615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将账面价值11,441 千元(原价14,532 千元)的
固定资产(2009 年12 月31 日:账面价值11,600 千元、原价14,532 千元) 为
其34,4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43,000 千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以及179,6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96,800 千元)的长期借款提供抵
押。抵押将分别于2016 年6 月及2013 年6 月到期。
于2010 年1-6 月计入开发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
64 千元、52 千元及1,407 千元 (2009 年1-6 月:129 千元、160 千元及862
千元)。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2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固定资产(续)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2009 年12 月31 日:
无)。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2009 年12 月31
日:无)。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2009 年12 月31 日:
无)。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固定资产(2009 年12
月31 日:无)。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
备(2009 年12 月31 日:无)。
(10) 在建工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北京北苑华
糖项目 63,723 - 63,723 32,341 - 32,3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3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在建工程(续)
(a)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
工程名称 预算数
2009 年
12 月31 日
本年
增加
本年转
入固定
资产
本年转入
投资性房
地产
2010 年
6 月30
日
工程投入
占预算
的比例
工程
进度
借款费
用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年
借款费用资
本化金额
本年借款
费用资本
化率资金来源
北京北苑华糖
项目 367,464 32,341 31,383 - - 63,724 尚未确定
尚未
完工19,078 -
自筹及金融
机构贷款
(b)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的在建工程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2009 年12 月31 日:无)。
(c) 重大在建工程于2010 年6 月30 日的工程进度分析如下:
工程进度
北京北苑华糖项目 商业部分已完工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酒店主体工程基本竣工,装修尚未完成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北京科技创业大厦(即北京北苑华糖项目)C 座地上1 至4 层在建工程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已作为87,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87,000 千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于2009 年12 月31 日,该在建工程已
完工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4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无形资产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原价合计 20,126 (705) 19,421
土地使用权 18,885 (705) 18,180
软件 1,241 1,241
累计摊销合计 (2,389) (98) 64 (2,423)
土地使用权 (2,150) (37) 64 (2,123)
软件 (239) (61) (300)
账面净值合计 17,737 (98) (641) 16,998
土地使用权 16,735 (37) (641) 16,057
软件 1,002 (61) 941
减值准备合计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账面价值合计 17,737 (98) (641) 16,998
土地使用权 16,735 (37) (641) 16,057
软件 1,002 (61) 941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将账面价值16,058 千元(原价18,180 千元)的
土地使用权(2009 年12 月31 日:账面价值16,094 千元、原价18,810 千
元) 为其34,4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43,000 千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借款以及179,6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96,800 千元)的长期借款提
供抵押。抵押将分别于2016 年6 月及2013 年6 月到期。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
备(2009 年12 月31 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商誉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商誉-
瑞阳嘉和 13,954 - 13,954
上东经纪 395 - 395
14,349 - 14,349
减:减值准备 - - -
瑞阳嘉和 (4,186) (4,186)
净额 10,163 - 10,163
于2007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瑞阳嘉和所持有资产状况为基础,预计资产
未来的现金流量并在合理预计期限内加以折现。折现后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8,208千元,确认为商誉减值损失。
于2009年度,本集团转让了瑞阳嘉和49%股权,并相应按比例结转了商誉及
其减值准备。
于2010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
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益中受益的资产组,预计资产组未来的现金流量。在预
测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到与资产组相关的已签署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以及
合同执行年限。利用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的折现率,对资产组未来现
金流量在合理预计期限内加以折现。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高于其账面净值,故未对其补提减值准备(2009年12月31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6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长期待摊费用
2009 年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6 月30 日
财产保险费 174 - 24 150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469 195 664
售楼处成本 1,000 - 1,000
其他 739 739
1,643 934 1,024 1,553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a)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递延
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递延
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准备 271 1,084
可抵扣亏损 3,847 15,387 2,891 11,564
其中:当期亏损 349 1,396
抵销未实现内
部利润 - -
预提费用 2,505 10,022 4,645 18,580
其他 271 1,084 1,125 4,499
合计 6,623 26,493 8,932 35,7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7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续)
(b)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0年6月30日200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2,214 208,275
可抵扣亏损 26,855 19,956
229,069 228,231
(c) 上述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0年6月30日 2009年12月31日
2013年 5,385 5,383
2014年 21,470 14,573
26,855 19,956
(d) 于2010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可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9年12月31日:无)。
(15) 资产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
本年
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转回转销 6 月30 日
坏账准备 5,937 129 192 5,87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14 7 9 1,11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823 122 183 4,762
存货跌价准备 202,820 202,82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20,000
商誉减值准备 4,186 4,186
232,943 129 192 232,88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8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短期借款
币种 2010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担保借款
—抵押(a) 人民币200,000
—质押(b) 人民币52,420 10,000
52,420 210,000
(a) 于2010 年6 月30 日,短期抵押借款包括:
(i) 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200,000 千元) 为本集团于2009 年9 月1 日借
入的1 年期委托借款,年利率为5.31%,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委托人为中
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本集团以北京市朝阳区嘉润园小区(即北京
阳光上东项目)C9 区地块的在建项目及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于
2010 年4 月15 日本集团已归还该借款,并在本报告期前办理完毕抵押解除
手续。
(b) 于2010 年6 月30 日,短期质押借款包括:
(i) 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0,000 千元) 为本集团于2009 年9 月25 日借
入的6 个月期借款,年利率为4.86%,利息每月支付一次,于2010 年3 月
22 日本集团已归还该笔借款。
(ii) 3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 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10 年3 月24 日
借入的5 个月期借款,年利率为4.86%,利息每季支付一次。
(iii) 24,2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10 年6 月25 日
借入的3 个月期借款,年利率为4.86%,利息每月支付一次。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于2010 年1-6 月,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03%(2009 年1-6 月:
不适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9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应付账款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应付工程款 691,653 664,044
其他 2,467 4
694,120 664,048
(a)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b)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应付关联方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578,490 千元(2009 年
12 月31 日:600,559 千元) ,主要为尚未进行最后结算的应付工程款。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无)。
(18) 预收款项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开发项目预收款(a) 339,329 2,385,272
预收租金 25,556 17,395
合计 364,885 2,402,667
(a) 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开发项目预收款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竣工时间
预售比例
2010 年
6 月30 日
北京盛世嘉园 307 307 2000 年 不适用
北京阳春光华 1,343 1,343 2001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 12,079 12,079 2004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1 区) 52,772 113,340 2004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B,C2 区) 49,025 51,012 2005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3,C4,C6,C7 区) 340 7,558 2006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5,C8 区) 26,995 90,451 2007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C9 区) 23,347 1,085,292 2009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上东A 地块公寓 166,673 401,821 2008 年 不适用
天津万东小马路项目 6,448 622,069 2010 年 93%
合计 339,329 2,385,27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0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8) 预收款项(续)
(b) 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金额比例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51,850 96% 2,341,170 97%
一到二年 12,728 4% 56,097 3%
二到三年 307 5,400 -
合计 364,885 100% 2,402,667 100%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预收账款中无预收关联方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e)
于2010 年6 月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13,035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61,497 千元),主要为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销售开发项目的预收房
款。
(f) 于2010 年6 月30 日,预收款项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无)。
(19) 应付职工薪酬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4,044 26,139 (43,426) 6,757
职工福利费 -
社会保险费 189 4,500 (4,527) 1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68 1,356 (1,386) 38
基本养老保险 108 2,820 (2,827) 101
失业保险费 7 155 (156) 6
工伤保险费 2 82 (70) 14
生育保险费 4 87 (88) 3
住房公积金 562 2,035 (1,975) 62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0 9 (26) 3
合计 24,815 32,683 (49,954) 7,544
于2010 年6 月30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1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应交税费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86,341 326,924
应交营业税 8,900 11,585
应交土地增值税 323,969 237,136
其他 1,449 1,888
合计 420,659 577,533
(21) 应付利息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
款利息 1,253 1,435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51 310
1,304 1,745
(22) 应付股利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应付股东的2000 年股利 10 10
应付股东的2004 年中期股利(ii) 7,432 7,432
应付股东的2007 年中期股利(ii) 1,720 1,720
应付股东的2009 年股利(iii) 10,854
应付首创置业(i) 194,802 194,802
合计 214,818 203,964
(i) 于2009 年5 月和6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星泰公司和首创风度分别进行利润分
配,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650,000 千元和387,000 千元,其中首创置业按照持
股比例分得的股利分别为162,565 千元和32,237 千元。
(ii) 2004 年中期股利和2007 中期股利主要为应付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
首创置业的股利,在本公司公开通告后仍未领取。
(iii) 2009 年股利为本公司以200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535,652 千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0.6 元(含税),在本公司公开通告后仍未领取
部分。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2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其他应付款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北京瑞丽殿房地产有限
公司诚意保证金(i) 100,000
应付成都A-Z TOWN 购房款 27,799 61,706
出租物业押金 18,133 46,334
应付北京道乐投资有限
公司代垫款项 92,135 36,647
代收维修基金和契税 61,730 24,190
应付销售代理费 1,980 19,232
应付市场调研费 6,393
应付北京A-Z TOWN 购房款 189,642 -
应付股权转让款 7,862 9,862
应付招投标保证金 12 4,617
其他 32,537 9,286
合计 431,830 318,267
(i) 于2009 年12 月31 日,100,000 千元为Reco 之关联公司北京瑞丽殿房地产
有限公司(以下称“瑞丽殿”)为Reco 拟收购部分瑞阳嘉和、北京瑞景阳光和
成都紫瑞的股权而代其向本集团支付的收购保证金。
于2010 年6 月30 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剩余款项100,000 千元已与瑞丽
殿结清。
(a) 于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2009 年12 月31 日:无)。
(b) 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附注七(5)):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应付瑞丽殿 100,000
应付成都首创新资 27,799 61,706
应付津汇远景 6,735 289
应付北京首创新资 189,642 -
224,176 16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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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其他应付款(续)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19,864 千元(2009 年
12 月31 日:169,114 千元),主要为代收契税、公维。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其他应付款中无外币余额(2009 年12 月31 日:无)。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a) 297,400 289,500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抵押借款 234,400 243,000
保证借款 63,000 46,500
297,400 289,500
其中:属于逾期借款获得展期的金额为0 千元。
于2010 年6 月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包括:
(i) 34,4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43,000 千元)为本集团分别于2003 年6 月
27 日和2006 年6 月28 日自同一贷款银行分支机构借入的10 年期借款,以
北京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经与银行协商,本集团于2010 年6 月30 日共偿还86,000 千元。
(ii) 20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200,0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9 年5 月
29 日借入的2 年期借款,以北京朝阳区将台乡大清寺(即北京阳光上东项
目)A 地块公寓、办公房项目房产及公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附注五
(6)(b)(ii)),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根据借款协议,本公司应于项目销售完成
50%时偿还全部借款。2009 年12 月31 日,项目预销售已达到78%,经与
银行协商后,本集团将于2010 年偿还。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4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续)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续)
于2010 年6 月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保证借款包括:
(i) 3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0,000 千元) 为本集团于2009 年9 月17
日借入的7 年期借款,该笔借款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其
提供了担保,待本集团北京A-Z TOWN 商业楼装修改造项目取得房产证并办
妥抵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该项目房屋建筑
物及土地使用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ii) 13,5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8,5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7 年11 月20
日借入的10 年期借款,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利息每季度支付一
次。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已归还本金18,500 千元。
(iii) 19,5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28,0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8 年1 月10
日借入的7 年期借款,该笔借款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其
提供了担保,待本集团通州瑞都景园北区1A 号楼项目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
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该项目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已归还本
金43,500 千元。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
币种利率
(%)
2010 年6 月
30 日
2009 年12 月
31 日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09 年5
月29 日
2011 年人民币5.40 200,000 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03 年6
月27 日
2011 年6
月30 日
人民币5.64 34,400 43,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09 年9
月17 日
2011 年4
月1 日
人民币5.94 30,000 1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008 年1
月10 日
2011 年6
月21 日
人民币5.94 19,500 28,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07 年11
月20 日
2011 年3
月1 日
人民币5.94 13,500 8,500
297,400 289,50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长期借款
币种 2010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担保借款
-抵押(a) 人民币 436,600 323,800
-保证(b) 人民币 388,000 426,000
合计 824,600 749,800
(a) 于2010 年6 月30 日,长期抵押借款包括:
(i) 179,6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196,800 千元)为本集团分别于2003 年6
月27 日和2006 年6 月28 日自同一贷款银行分支机构借入的10 年期借
款,以北京阳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利息每季度支付
一次。经与银行协商,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共偿还86,000 千元,
按照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34,400 千元应于2011 年6 月30 日前偿还,计
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剩余17,200 千元应于2011 年下半年偿还,
34,400 千元应于2012 年偿还,27,200 千元应于2013 年偿还,20,000 千元
应于2014 年偿还,20,000 千元应于2015 年偿还,60,800 千元应于2016
年偿还。
(ii) 87,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87,0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7 年11 月
30 日借入的10 年期借款,以北京北苑华糖项目C 座地上1 至4 层在建工程
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利
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9,750 千元应于2013 年偿还,19,500 千元应于
2014 年偿还,21,000 千元应于2015 年偿还,21,000 千元应于2016 年偿
还,15,750 千元应于2017 年偿还。
(iii) 17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10 年3 月3 日借
入的3 年期借款,以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阳光上城”项目的土地使
用权作为抵押,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此170,000 千元应于2013 年偿还。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6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长期借款(续)
(b) 于2010 年6 月30 日,长期保证借款包括:
(i) 270,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290,000 千元) 为本集团于2009 年9 月
17 日借入的7 年期借款,该笔借款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本公司为
其提供了担保,待北京A-Z TOWN 商业楼装修改造项目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
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该项目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30,000 千元应于2011 年6 月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剩余22,500 千元应于2011 年下半
年偿还,50,000 千元应于2012 年偿还,50,000 千元应于2013 年偿还,
51,250 千元应于2014 年偿还,55,000 千元应于2015 年偿还,41,250 千元
应于2016 年偿还;
(ii) 31,000 千元(2009 年12 月31 日:39,0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7 年11 月20
日借入的10 年期借款,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利息每季度支付一
次。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已归还本金18,500 千元,13,500 千元应
于2011 年6 月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剩余8,000 千元
应于2011 年偿还,16,000 千元应于2012 年偿还,7,000 千元应于2013 年
偿还;
(iii) 87,000 千元(2008 年12 月31 日:97,000 千元)为本集团于2008 年1 月10
日借入的7 年期借款,该笔借款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其
提供了担保,待本集团通州瑞都景园北区1A 号楼项目取得房产证并办妥抵
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该项目房屋建筑物及
土地使用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已归还本
金43,500 千元,19,500 千元应于2011 年6 月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剩余10,000 千元应于2011 年下半年偿还,23,000 千元应于
2012 年偿还,25,000 千元应于2013 年偿还,29,000 千元应于2014 年偿
还;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7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5) 长期借款(续)
(c)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借款
起始日
借款
终止日币种 利率(%)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9 月17 日
2011 年3 月17 日至
2016 年9 月16 日
人民币浮 动 利 率
(i)
270,000 290,00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6 月27 日
2011 年3 月20 日至
2016 年6 月27 日
人民币浮 动 利 率
(ii)
179,600 196,80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3
月3 日 2013 年1 月7 日
人民币基准 利 率
(iv) 170,000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30 日
2013 年9 月10 日至
2017 年11 月29 日
人民币浮 动 利 率
(i)
118,000
87,000
中国农业银行 2008 年
4 月15 日
2011 年
4 月14 日
人民币浮 动 利 率 40,000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10 日
2011 年6 月21 日至
2014 年12 月21 日
人民币浮 动 利 率
(iii)
87,000 97,000
824,600 710,800
(i) 利率每季度调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2010 年度适用国家基准年利率
为5.94%。
(ii) 利率每年进行调整,以年为一期,其中82,100 千元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
率,2010 年度适用国家基准年利率为5.94%;其余97,500 千元的借款利率为同期同
档次国家基准年利率下浮10%,2010 年度适用国家基准年利率为5.94%。
(iii) 利率每年调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2010 年度适用国家基准年利率为
5.94%。
(iv) 利率每年进行调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2010 年度适用国家基准年利
率为5. 40%。
(d) 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一到二年 160,600 152,900
二到五年 523,200 362,100
五年以上 140,800 234,800
合计 824,600 749,800
于2010 年1-6 月,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5.86%(2009 年1-6 月:
6.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8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2009 年
12 月31 日送股小计
2010 年
6 月30 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 -
外资持股 156,000 62,400 62,400 218,4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56,000 62,400 62,400 218,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 379,652 151,861 151,861 531,513
合计 535,652 214,261 214,261 749,913
本年增减变动
2008 年
12 月31 日其他小计
2009 年
12 月31 日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国有法人持股
其他内资持股 3,839 (3,839) (3,839)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持股 3,839 (3,839) (3,839) -
外资持股 156,000 - - 156,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56,000 - - 156,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
人民币普通股 375,813 3,839 3,839 379,652
合计 535,652 - - 535,652
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 年1 月12 日实施后,本公司非流通股股
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根据约定1 至3 年不等的限售期,截至2009 年12 月
31 日,所有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均已实现流通(附注一)。
于2010 年8 月5 日,由Reco 持有的218,400 千股也已实现流通(附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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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资本公积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股本溢价 524,905 524,905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 13,032 - - 13,032
合计 537,937 - -- 537,937
2008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
2009 年
12 月31 日
股本溢价 600,602 5,605 (81,302) 524,905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 13,032 - - 13,032
合计 613,634 5,605 (81,302) 537,937
(28) 盈余公积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68,893 - - 68,893
2008 年
12 月31 日本年提取本年减少
2009 年
12 月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13,179 55,714 - 68,8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
本。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0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9) 未分配利润
2010 年1-6 月 2009 年度
金额
提取或
分配比例
金额
提取或
分配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前) 815,949 604,573 -
调整 - -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后) 815,949 604,57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7,491 267,0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32,139) (55,714) 1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14,261)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07,040 815,949
根据2010 年2 月10 日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提议以本公司 2009 年12 月31 日
总股本535,652,3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0.6 元(含税),
共计32,139 千元,每10 股送股票股利4 股(含税),上述提议已于2010 年3 月
10 日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30) 少数股东权益
(a)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阳光苑 35,515 34,388
电控阳光 6,395 6,527
道乐科技 43,935 44,324
瑞阳嘉和 73,764 72,111
北京瑞景阳光 134,961 133,330
成都紫瑞 71,524 67,910
潞城阳光 1,456 1,485
合计 367,550 360,07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1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a) 2,538,944 713,000
其他业务收入(b) 18,712 15,186
合计 2,557,656 728,186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a) 1,463,453 351,824
其他业务成本(b) 7,898 15,038
合计 1,471,351 366,862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按行业分析如下: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主营
业务收入
主营
业务成本
主营
业务收入
主营
业务成本
开发产品销售(i) (ii) 2,427,842 1,434,447 664,616 338,802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iii) 111,102 29,006 48,294 13,022
工程装修 90
合计 2,538,944 1,463,453 713,000 351,824
(i)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项目名称 2010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北京阳光上东C9 区 1,150,379 -
北京阳光上东C5、C8 区 118,131 47,787
北京阳光上东C3、C4、C6、C7 区19,970 28,837
北京阳光上东B、C2 区 20,622 93,718
北京阳光上东C1 区 80,981 15,982
北京阳光上东A 区 339,851
北京阳光上东酒店项目 252,051
北京阳光丽景 2,591 226,241
天津万东项目 695,317
其他
合计 2,427,842 664,6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2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续)
(ii)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
项目名称 2010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北京阳光上东C9 区 566,493 -
北京阳光上东C5、C8 区 32,701 25,397
北京阳光上东C3、C4、C6、C7 区6,891 14,405
北京阳光上东B、C2 区 6,044 27,608
北京阳光上东C1 区 20,289 5,592
北京阳光上东A 区 121,236
北京阳光上东酒店项目 191,582
北京阳光丽景 1,355 74,218
天津万东项目 679,438 -
其他
合计 1,434,447 338,802
(iii)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收入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成本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成本
商业出租 107,370 28,218 44,230 12,678
写字楼出租 3,732 788 4,064 344
111,102 29,006 48,294 13,022
按地区分析如下: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成本
主营业务
收入
主营业务
成本
北京地区 1,826,566 780,963 713,000 351,824
成都地区 17,061 3,052
天津地区 695,317 679,438
2,538,944 1,463,453 713,000 351,8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3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资产交易服务及
运营管理收入
13,757 7,724 11,021 8,051
酒店收入 2,549 6,987
手续费收入 174 1,177 -
其他 4,955 439
合计 18,712 7,898 15,186 15,038
(c) 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185,904 千元(2009 年:116,456 千
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 (2009 年:12%),具体情况如
下:
营业收入占本集团全部营业
收入的比例(%)
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 76,766 3%
何捷 43,729 2%
高同江 24,317 1%
曹阳 21,000 1%
仲顺年、孙玉明 20,093 1%
185,905 8%
(3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38,729 24,288 附注三
土地增值税 164,204 67,237 附注三
其他 17,707 4,808
合计 320,640 9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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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3) 财务费用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利息支出 54,976 42,396
减:资本化利息 (23,311) (27,570)
31,665 14,826
减:利息收入 (4,751) (2,862)
汇兑损失 94 (247)
减:汇兑收益
其他 584 21
净额 27,592 11,738
(3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39
(35) 投资收益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a) (9,858) (2,71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84,48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775
(9,858) 286,545
(a)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失
投资损失占本集团利润总额5%以上的被投资单位,或占利润总额比例最高的
前五家被投资单位列示如下: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沈阳世达 2,941 2,716
紫金新嘉 1,605 2009 下半年新取得投资
建设新汇 1,603 2009 下半年新取得投资
津汇远景 1,319 2009 下半年新取得投资
友谊新资 1,251 2009 下半年新取得投资
8,719 2,7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资产减值损失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坏账损失 (63) (147)
存货跌价损失 (68,099)
合计 (63) (68,246)
(37) 营业外收入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 2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6 25
违约金 454 27
其他 216 109
合计 706 161
(38) 营业外支出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33
赔偿金 5540 222
捐赠支出 60 -
其他 37 80
合计 5,770 302
(39) 所得税费用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当期所得税 167,286 88,374
递延所得税 2,140 13,840
合计 169,426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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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437,491 248,882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749,913 535,652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8 0.33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58 0.33
-终止经营基本每股损失 (0.01)
公司于2010 年4 月7 日实施了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原有总股
本535,652,3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4 股,派 0.6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0.14 元)。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从535,652,364 股增至749,913,309
股。本公司2009 年1-6 月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按新股本
749,913,309 股摊薄计算。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本公司
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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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利息收入 4,319 3,070
收到的租赁押金 232 3,520
收回代垫款 1,360 2,897
收到的维修基金和契税 67,601 27,740
暂收联营企业往来款
收到其他单位往来歀 62,287 10,772
其他 9,572 35,270
合计 145,371 83,269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付土地投标保证金
支付维修基金和契税 32,656 26,743
其他单位往来款 60,501 31,712
归还瑞丽殿的诚意保证金 100,000 200,000
退回收到的商业押金 386 5,938
归还建设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20,180 1,291
酒店开办费 3,719
其他 95,463 56,175
合计 412,905 321,859
(c)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9 年1-6
月:无)。
(d)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9 年1-6
月:无)。
(e)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9 年1-6
月:无)。
(f)
2010 年1-6 月本集团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9 年1-6
月:无)。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8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净利润 444,966 277,241
加:资产减值准备(附注五(15)) (63) 68,246
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9)) 1,523 1,711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附注五(8)) 29,330 13,328
无形资产摊销 98 11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95 63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9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039
财务费用(附注五(33)) 31,665 14,825
投资收益(附注五(35)) 9,858 (286,545)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 2,309 15,100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 (1,267)
存货的减少(增加) 1,262,445 (151,771)
受限制的现金的增加 (523) (7,84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1,472,750) (273,4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699,463) 724,264
其他 191,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9,913) 591,249
现金净变动情况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现金的年末余额 1,075,457 1,221,74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797,569) (562,052)
现金净减少额 (722,112) 659,693
(b) 现金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现金 1,075,457 1,797,569
其中:库存现金 69 8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075,388 1,797,487
年末现金余额 1,075,457 1,797,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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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六 分部信息
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对开发产品销售业务、投资性房地产出租业务的经营业绩
进行评价。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或提供劳务所采用的价格确定,间接归属
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a) 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止6 个月期间及2010 年6 月30 日分部信息:
开发产品
销售业务
投资性房地
产出租业务其他
未分配
的金额 分部间抵消 合计
营业收入 2,427,842 111,102 18,712 - - 2,557,656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2,427,842 111,102 18,712 - - 2,557,656
营业费用 (1,806,531) (66,071) (10,917) (54,682) -
(1,938,201)
)
营业利润 621,311 45,031 7,795 (54,682) - 619,455
资产 6,567,697 2,493,794 22,427 4,713,807 (7,756,812) 6,040,913
负债 5,432,231 1,691,735 8,615 3,933,811 (7,756,812) 3,309,580
折旧和摊销费用 1,426 29,753 316 184 - 31,679
资产减值损失 40 1 (21) (81) - (61)
资本性支出 993 242,739 7 411 - 244,150
折旧和摊销等以外的
其他非现金费用 - - - - - -
(b) 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6 个月期间及2009 年6 月30 日分部信息:
开发产品
销售业务
投资性房
地产出租
业务其他
未分配
的金额分部间抵消 合计
营业收入 671,396 44,592 12,197 - - 728,186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671,396 44,592 12,197 - - 728,186
营业费用 (569,939) (26,227) (18,434) (3,757) - (618,358))
营业利润 387,531 3,570 (6,209) (5,296) - 379,596
资产 6,299,379 1,885,753 88,918 2,076,381 (4,100,073) 6,250,358
负债 4,684,855 1,102,075 179,278 1,968,019 (4,100,073) 3,834,153
折旧和摊销费用 (4,331) (12,015) (435) (6) - (16,787)
资产减值损失 68,172 4 - 70 68,246
资本性支出 791 218,589 373 - 219,753
折旧和摊销等以外的
其他非现金费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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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四。
(2) 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五(9)。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Reco 本公司之第一大股东,对本公司有
重大影响
不适用
首创置业 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
大影响
74470137-9
北京首创新资 首创置业之子公司及Reco 的联营
企业
76675525-5
成都首创新资 首创置业之子公司及Reco 的联营
企业
78540815-2
Reco UES Reco 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
Reco 重大影响
不适用
瑞丽殿 Reco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
Reco 重大影响
不适用
光明新丽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与Reco 同
受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制
66880701-5
友谊新资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与Reco 同
受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制
66880699-5
建设新汇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与Reco 同
受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制
66880706-6
津汇远景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与Reco 同
受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制
66880679-2
紫金新嘉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与Reco 同
受Recosia China Pte Ltd 控制
66880696-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1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
(a) 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定
价方式及决
策程序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
光明新丽 提供劳务 注(i) 本集团提供
给关联方劳
务以市场价
格作为定价
基础
2,829 21% 1,279 12%
友谊新资 提供劳务 注(i) 5,387 39% 2,611 24%
建设新汇 提供劳务 注(i) 1,874 14% 2,259 20%
津汇远景 提供劳务 注(i) 1,086 8% 1,387 13%
紫金新嘉 提供劳务 注(i) 2,581 18% 3,485 31%
(i) 于2008 年6 月16 日,本公司与光明新丽、友谊新资、建设新汇、津汇远景
及紫金新嘉(以下合称“委托方”)共同签署《项目管理协议》,根据该协议,
委托方委托本公司就其所属物业向业主提供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
商业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服务及商业策划服务等,服务期间自协议
生效之日起,至2010 年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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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b) 资产转让
关联方
关联
交易
内容
关联交易
类型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金额
占同类交易
金额的比例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本集团与
关联方之
间的股权
交易及资
产转让以
市场价格
作为定价
基础
- -
RecoUES 注(i) 股权转让 596,085 100%
北京首创
新资
注(ii) 购买房产 618,000 100% - -
(i) 本集团与Reco UES Pte Ltd.(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Reco 的最终控股股东
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Pte Ltd.之下属公司)(以下称
“Reco UES”)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新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7.34%的股权转让予Reco UES,转让价款为596,085 千元。于2009 年6 月30
日前完成该项转让。
(ii) 本集团于2007 年分别从北京首创新资和成都首创新资购买其持有的北京A-Z TOWN 和
成都A-Z TOWN 商业物业。其中,成都A-Z TOWN 部分商业物业于2009 年完成交接,
本报告期付给成都首创新资用于购买成都A-Z TOWN 的款项为33707 千元;本报告期北
京A-Z TOWN 项目已正式营业,结转投资性房地产756,360 千元,其中618,000 千元为
本集团购买该物业的价款。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3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其他应收款(附注五(3)(h))
-Reco 37,575
-友谊新资 1,541 2,530
-光明新丽 619 586
-建设新汇 422 118
-紫金新嘉 2,197 2,100
合计 4,779 42,909
其他应付款(附注五(23)(b))
-瑞丽殿 100,000
-北京首创新资 189,642 -
-成都首创新资 27,799 61,706
-津汇远景 6,735 289
合计 224,176 161,995
预付款项
-北京首创新资 318,323
合计 318,3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4
八 或有事项
(1) 财务担保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的或有负债主要是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
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
本集团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本集团开发的商品房时,根
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
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
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集团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
担保如下:
公司名称 按揭款担保余额
星泰公司 871,329
首创风度 18,583
阳光苑公司 8,543
合计 898,455
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九 承诺事项
(1) 开发项目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承
诺: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 236,830 225,635
投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 102,618 399,831
合计 339,448 625,46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5
九 承诺事项(续)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
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一年以内 1,435 1,271
一到二年 1,769 500
二到三年 1,557 500
合计 4,761 2,271
(3)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2009 年12 月31 日之资本性支出承诺及经营租赁承诺已按照之前承
诺履行。
十 终止经营
于2009 年2 月,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星泰公司将拥有的北京新资的全
部股权,转让予Reco UES。
于2009 年4 月,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瑞丰投资将拥有的阳光福居的全
部股权,转让予自然人郭玉恒和臧青。
上述终止经营部分的经营成果列示如下: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
终止经营收入 - 3,726
减:终止经营成本和费用 - (11,492)
终止经营亏损总额 - (7,766)
加:终止经营所得税影响 - -
终止经营净亏损 - (7,76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终止经营净亏损 - (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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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影响数
无法估计影
响数的原因
偿还应付款项
偿还账龄超过一年的
大额应付款项
对资产和负债无
影响
银行借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控
股子公司成都紫瑞向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180,000 千元的
借款,并以其所持有
的成都A-Z Town 商
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
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
押担保,相关借款和
保证合同已于2010
年6 月24 日签订,实
际借款发生额
129,000 千元,借款
期限自2010 年7 月5
日至2018 年12 月4
日。
对资产和负债无
影响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其他应收款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应收子公司往来款 2,952,503 2,652,315
应收Reco 股权转让款 30,825
应收烟台国土资源管理局
的投标保证金 5,000 5,000
其他 8,907 5,118
合计 2,966,410 2,693,258
减:坏账准备 (4,581) (4,662)
净额 2,961,829 2,688,59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7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年12 月31 日
一年以内 1,325,338 1,256,505
一到二年 1,631,019 1,426,700
二到三年 5,000
三年以上 10,053 5,053
合计 2,966,410 2,693,258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金额占总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及虽不重大
但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
2,962,057 100% (4,553) 0.1% 2,692,575 100% (4,553) 0.2%
其他不重大 4,353 (28) 0.6% 683 - (109) 16%
合计 2,966,410 100% (4,581) 0.2% 2,693,258 100% (4,662) 0.1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8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c) 于2010 年6 月30 日,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
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理由
烟台阳光新业 596,225 - - 不适用
瑞丰投资 528,840 - - 不适用
青岛阳光滨海 300,411 - - 不适用
青岛千千树 344,254 - - 不适用
瑞阳嘉和 152,824 - - 不适用
北京瑞景阳光 142,099 - - 不适用
天津阳光滨海 245,450 - - 不适用
电控阳光 264,000 - - 不适用
阳光苑 95,121 - - 不适用
道乐科技 73,300 - - 不适用
东光兴业 83,456 - - 不适用
潞城阳光 38,000 - - 不适用
宏诚展业 22,570 - - 不适用
成都紫瑞 65,800 - - 不适用
烟台嘉鑫 77
烟台骊锦 77
烟台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5,000 - - 不适用
广西北宝和虎威水泥等 4,553 (4,553) 100% 本公司认为该款
项难以收回,因
此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2,962,057 (4,55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9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d)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无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
组合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款(2009 年12 月31 日:无)。
(e) 于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未发生核销其他应收款(2009 年12 月31 日:
无)。
(f) 应收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
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年12 月31 日
金额坏账准备金额 坏账准备
Reco - 30,825 -
(g) 金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金额年限 占总额比例
烟台阳光新业 子公司596,225 1 至2 年 20%
瑞丰投资 子公司528,840 1 年以内 18%
青岛千千树 子公司344,254 1 至2 年 12%
青岛阳光滨海 子公司300,411 1 至2 年 10%
电控阳光 子公司264,400 1 至2 年 9%
2,034,130 6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0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h)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10 年6 月30 日 2009 年12 月31 日
与本公
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
应收款
总额的
比例
坏账
准备金额
占其他
应收款
总额的
比例
坏账
准备
Reco 本公司之
第一大
股东
- 30,825 1% -
瑞丰投资 子公司 528,840 18% - 528,840 20% -
电控阳光 子公司 264,400 9% - 109,000 4% -
东光兴业 子公司 83,456 3% - 71,756 3% -
天津阳光滨海 子公司 245,450 8% - 120,450 4% -
青岛阳光滨海 子公司 300,411 10% - 404,559 15% -
烟台阳光新业 子公司 596,225 20% - 586,998 22% -
青岛千千树 子公司 344,254 12% - 254,880 9% -
阳光苑 子公司 95,121 3% - 106,121 4% -
瑞阳嘉和 子公司 152,824 5% - 162,824 6% -
道乐科技 子公司 73,300 2% - 73,300 3% -
北京瑞景阳光 子公司 142,099 5% - 148,099 5% -
烟台阳光骊锦 子公司 77 - 60 - -
其他 子公司 126,047 4% - 85,428 3% -
2,952,504 99% - 2,683,140 99% -
(2) 长期股权投资
2010 年6 月30 日2009 年12 月31 日
子公司(a) 1,075,149 1,075,149
联营企业(b) 47,863 52,28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五(6)(b)) 20,000 20,000
合计 1,147,42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c) (182,163) (182,163)
净额 960,849 965,266
本公司无境外投资,故不存在长期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1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
核算方法
初始
投资成本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减变动
2010 年
6 月30 日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首创风度 成本法 55,000 55,000 - 55,000 91.67% 91.67% 不适用 - -
星泰公司 成本法 31,036 31,036 - 31,036 56.24% 56.24% 不适用 - -
阳光苑 成本法 46,920 46,920 - 46,920 65.00% 65.00% 不适用 - -
电控阳光 成本法 51,000 51,000 - 51,000 85.00% 85.00% 不适用 - -
瑞阳嘉和 成本法 22,400 88,661 88,661 51.00% 51.00% 不适用 - -
道乐科技 成本法 1,600 48,480 - 48,480 51.03% 51.03% 不适用 - -
宏诚展业 成本法 8,000 8,000 - 8,000 80.00% 80.00% 不适用 - -
艺力设计 成本法 2,232 2,232 - 2,232 90.00% 90.00% 不适用 - -
新业商业 成本法 2,000 2,000 - 2,000 100.00% 100.00% 不适用 - -
天津阳光滨海成本法 45,000 45,000 - 45,000 90.00% 90.00% 不适用 - -
北京瑞景阳光成本法 10,000 165,000 165,000 55.00% 55.00% 不适用 - -
上东经纪 成本法 850 850 - 850 85.00% 85.00% 不适用 (850)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2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核算方法
初始
投资成本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减变动
2010 年
6 月30 日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新瑞阳光 成本法 152,629 207,000 - 207,000 90% 90% 不适用 - -
瑞金投资 成本法 10,000 10,000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瑞丰投资 成本法 10,000 10,000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烟台阳光新业成本法 40,000 180,000 180,000 90% 90% 不适用 (149,349)
东光兴业 成本法 1,600 1,600 1,600 80% 80% 不适用 - -
青岛千千树 成本法 14,000 32,370 32,370 100% 100% 不适用 (11,964) -
烟台阳光骊锦成本法 9,000 45,000 45,000 90% 90% 不适用 - -
烟台阳光嘉鑫成本法 9,000 45,000 45,000 90% 90% 不适用 - -
1,075,149 1,075,149 (162,16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3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核算方法
初始投
资成本
2009 年
12 月31 日
追加或
减少投资
按权益法调
整的净损益
宣告分派的
现金股利
其他权
益变动
2010 年
6 月30 日
持股
比例
表决权
比例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减值准备
本年计提
减值准备
沈阳世达 权益法 25,800 47,969 (2,941) - - 45,028 30% 30% 不适用 - -
青岛阳光滨海权益法 15,000 3,341 (1,472) - - 1,869 30% 30% 不适用 - -
荣合物业 权益法 1,000 970 (4) - - 966 20% 20% 不适用 - -
52,280 (4,417) - - 47,863 - -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4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9 年
12 月31 日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0 年
6 月30 日
子公司-
青岛千千树 (11,964) (11,964)
烟台阳光新业 (149,349) (149,349)
上东经纪 (850) (85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广西北宝 (附注五(6)(c)) (20,000) (20,000)
合计 (182,163) (182,163)
由于上述被投资企业经营或财务状况不佳,本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3) 投资收益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a) 720,323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亏损(b) (4,417) (6,06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23,30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4,775
(4,417) 942,336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5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投资收益(续)
(a)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占本公司利润总额5%以上的被投资单位,或占利润总额比例最高
的被投资单位列示如下:
2010 年1-6 月 2009 年1-6 月本年比上年增减变动的原因
星泰公司 365,560 (i)
首创风度 354,763 (i)
720,323
(i) 2009 年度,本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主要是子公司
分配的股利。2010 年度该子公司没有分配股利。
于2010 年6 月30 日,上述股利尚未收到。
(b)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占公司利润总额5%以上的被投资单位,或占利润总额比例最高的
前5 家被投资单位列示如下: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青岛阳光滨海 (1,472) (3,341) (i)
荣合物业 (4) (8) (i)
沈阳世达 (2,941) (2,716) (i)
(4,417) (6,065)
(i) 2010 年1-6 月和2009 年1-6 月,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随被投资公司当
年净损益的变动而变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6
十三 公司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净利润 (6,199) 829,609
加:资产减值准备 (81) 51,899
固定资产折旧 6 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039
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 4,417 (942,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7)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1,2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273,152) 6,0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245,949 (212,3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60) (263,370)
(b) 现金净变动情况
2010 年1-6 月2009 年1-6 月
现金的年末余额 24,509 78,566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0,416) (93,291)
现金净减少额 (15,907) (14,72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7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 54
除同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失 (2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支出净额 (4,968) (141)
(5,065) (351)
所得税影响额 1,266 1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 (12)
(3,768) (238)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
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
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24% 13.16% 0.58 0.33 0.58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42% 13.17% 0.59 0.33 0.59 0.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8
三 财务报表项目波动分析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a) 2010 年6 月30 日相比于2009 年12 月31 日的变动分析
项目
2010 年
6 月30 日
2009 年
12 月31 日
增减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变动金额 变动
比例
货币资金 1,109,254 1,830,843 -721,589 -39% 主要为支付工程歀及购买北京
AZ-town 项目歀
预付款项 232,051 815,190 -583,139 -72% 主要为北京A-Z TOWN 项目
营业,预付歀结转投资性房地
产。
存货 2,183,393 3,349,877 -1,166,484 -35% 主要为北京阳光上东项目,天
津万东项目结转收入,确认成
本。
投资性房地产 1,968,339 1,241,309 727,030 59% 北京A-Z TOWN 2010 年3 月
正式营业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短期借款 52,420 210,000 -157,580 -75% 短期借款到期归还
预收款项 364,885 2,402,667 2,037,782 -85% 主要为开发产品预售回款结转
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 7,544 24,815 -17,271 -70% 主要为09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
其他应付款 431,830 318,267 113,563 36% 主要为计提北京AZ-town 未付
款。
股本 749,913 535,652 214,261 40% 2009 年度股利分配,10 股送
4 股股票股利。
(2) 利润表项目
(a) 2010 年1-6 月相比于2009 年1-6 月的变动分析
项目
2010 年
1-6 月
2009 年
1-6 月
增减变动
变动金额 变动
比例
主要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2,557,656 728,186 1,829,470 251% 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成本 1,471,351 366,862 1,104,489 301% 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增长。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0,640 96,333 224,307 233% 房地产项目结算应交税金增
长。
销售费用 65,770 42,124 23,646 56% 项目营销推广费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 -63 68,246 -68,309 -100% 本期未发生重大资产减值。
投资收益 -9,858 286,545 -296,403 -103% 本期主要为联营企业投资损
失。
营业外收入 706 161 545 339% 主要为客户违约金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5770 302 5468 1811% 主要为赔偿支出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169,426 102,214 67,212 66% 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公司章程
五、文件存放地:董事会办公室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军
2010 年8 月20 日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0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09,254 24,509 1,830,843 40,4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928 8,162
预付款项 232,051 815,19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20,323 720,323
其他应收款 103,782 2,961,829 99,057 2,688,59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183,393 3,349,8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638,408 3,706,661 6,103,129 3,449,3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11,696 960,849 321,554 965,266
投资性房地产 1,968,339 1,241,309
固定资产 23,409 306 24,037 312
在建工程 63,724 32,34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998 17,737
开发支出
商誉 10,163 10,163
长期待摊费用 1,553 1,6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23 8,9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02,505 961,155 1,657,716 965,578
资产总计 6,040,913 4,667,816 7,760,845 4,414,9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420 21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94,120 664,048
预收款项 364,885 2,402,6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1
应付职工薪酬 7,544 1 24,815 1
应交税费 420,659 1,015 577,533 30,965
应付利息 1,304 1,745
应付股利 214,818 20,016 203,964 9,162
其他应付款 431,830 2,969,398 318,267 2,659,06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7,400 289,5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484,980 2,990,430 4,692,539 2,699,1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24,600 749,8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4,600 - 749,800
负债合计 3,309,580 2,990,430 5,442,339 2,699,1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49,913 749,913 535,652 535,652
资本公积 537,937 609,753 537,937 609,75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8,893 68,893 68,893 68,8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07,040 248,827 815,949 501,4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3,783 1,677,386 1,958,431 1,715,724
少数股东权益 367,550 360,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31,333 1,677,386 2,318,506 1,715,7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40,913 4,667,816 7,760,845 4,414,913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2
利润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2,557,656 728,186
其中:营业收入 2,557,656 728,18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28,342 1,782 630,096 59,224
其中:营业成本 1,471,351 366,8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0,640 96,333
销售费用 65,770 42,124
管理费用 43,052 2,517 44,793 8,739
财务费用 27,592 -654 11,738 -1,414
资产减值损失 -63 -81 68,246 51,89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5,039 -5,0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9,858
-4,417 286,545 942,3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9,858
-4,417 -2,716 -6,065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619,456
-6,199 379,596 878,073
加:营业外收入 706 161
减:营业外支出 5,770 3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614,392
-6,199 379,455 878,073
减:所得税费用 169,426 102,214 48,4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444,966
-6,199 277,241 829,6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437,491
-6,199 248,882 829,609
少数股东损益 7,475 28,359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8 0.3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8 0.33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44,966 -6,199 277,241 829,6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437,491
-6,199 248,882 829,6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7,475
- 28,359 -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502,192 1,387,53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145,371 2,871,820 83,269 1,687,4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7,563 2,871,820 1,470,799 1,687,4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211,707 283,27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55,216 52,13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7,648 42,239 222,285 9,0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412,905 2,858,641 321,859 1,941,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7,476 2,900,880 879,550 1,950,8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389,913 -29,060 591,249 -263,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7,575 30,825 1,505 1,50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422 8,42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412,328 533,89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611 30,825 422,255 543,8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244,150 249,8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4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360 8,360 6,810 295,18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510 8,360 256,634 295,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214,899 22,465 165,621 248,6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2,18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252,1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2,420 2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2,420 452,1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7,300 511,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42,420 9,312 37,45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9,720 9,312 549,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17,300 -9,312 -97,1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722,112 -15,907 659,693 -14,7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1,797,569 40,416 562,052 93,29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1,075,457 24,509 1,221,745 78,566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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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其他
实收资
本(或
股本)
资本公
积
减:
库存
股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
利润
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 535,652 537,937 68,893 815,949 360,075 2,318,506 535,652 613,634 13,179 604,573 314,097 2,081,1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535,652 537,937 68,893 815,949 360,075 2,318,506 535,652 613,634 13,179 604,573 314,097 2,081,13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214,261 0 0 0 0 0 191,091 0 7,475 412,827 0 (75,697) 0 0 55,714 0 211,376 0 45,978 237,371
(一)净利润 437,491 7,475 444,966 267,090 33,938 301,028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
计
437,491 7,475 444,966 267,090 33,938 301,02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214,261 214,261 (75,697) 206,842 131,145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14,261 214,261 253,680 253,68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75,697) (46,838) (122,535)
(四)利润分配 (246,400) (246,400) 55,714 (55,714) (194,802) (194,802)
1.提取盈余公积 55,714 (55,71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246,400) (246,400) (194,802) (194,802)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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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49,913 537,937 68,893 1,007,040 367,550 2,731,333 535,652 537,937 68,893 815,949 360,075 2,318,506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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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
润
所有者权
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535,652 609,753 68,893 501,426 1,715,724 535,652 609,753 13,179 (196,963) 961,6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535,652 609,753 68,893 501,426 1,715,724 535,652 609,753 13,179 (196,963) 961,62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214,261 0 0 0 0 0(252,599) (38,338) 0 0 0 0 55,714 0 698,389 754,103
(一)净利润 (6,199) (6,199) 754,103 754,10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6,199) (6,199) 754,103 754,10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214,261 214,261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14,261 214,261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46,400) (246,400) 55,714 (55,714)
1.提取盈余公积 55,714 (55,71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246,400) (246,4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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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49,913 609,753 68,893 248,827 1,677,386 535,652 609,753 68,893 501,426 1,715,724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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