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5月2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3,357,9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现金1.8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分红派息共计派发现金114,671,594.00元(含税)。 本次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仍为573,357,970股。 二、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19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2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10年7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7月20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91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 08*****980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3 00*****942 李秀林 4 00*****940 朱 雁 5 00*****945 李利平 6 00*****931 郭淑芹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电话:0433-6238973 传真:0433-623897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