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85,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8%)的通知,远大集团于2008年5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果戈里大街支行,因贷款到期已归还,上述股份质押于2010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
截止到本公告日,远大集团累计质押(冻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21.3%。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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