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8月7日以传真、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决定于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八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做出以下决定:
因项目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壹亿元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青岛森城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贰亿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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