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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000663)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0 年 11 月 29 日 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 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相互担保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额度为人 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期限为贰年的互保协议。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
  会同意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全权办理本 次担保有关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 年 11 月 23 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授信期限 为 2010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8 日。
  2010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签订了《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华林支行申请的上述陆仟万元授信额度中的肆仟伍佰万元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了为福建新大 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作出 的决议是执行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为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11000
  万元,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0900 万元。本
  公司与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半年度及 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均有披露。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 额为 11000 万元,占公司 200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3.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85,000,000 元;法定代 表人:胡钢;公司的经营范围:高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咨询服务及 相关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 转口贸易,汽车(不含小轿车)经营。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 系。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 235528.55 万元,负债总额 126196.11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59767.55 万元, 长期借款 818.18 万元),净资产 109332.43 万元。或有事项包括:对外担保总额
  27000 万元;将其所持有的福建省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13820 万股股权进行 质押。该公司 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6524.04 万元,利润总额 21350.87 万元, 净利润 9421.91 万元。
  截止 2010 年 6 月 30 日,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 319533.48 万元,负债总额 162160.37 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84747.26 万元, 长期借款 727.27 万元),净资产 157373.12 万元。或有事项包括:对外担保总额
  31550 万元;将其所持有的福建省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12700 万股股权进行 质押。该公司 2010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6621.41 万元,利润总额 10609.05 万元,净利润 4967.98 万元。
  经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010 年 6 月 8 日评定,福建省新大陆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度信用等级为 AA+级,有效期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
  连带责。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 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止。本次担保范围
  为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
  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与福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的相互贷款担保行为。通过对福 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后,公司董事会认为:福 建省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备偿还该笔债务的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担保风 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到目前为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00 万元,
  占公司 2009 年末净资产的 23.43%,无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董事会决议;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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