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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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0年5月4 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登记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09年3月11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质押给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担保,质押期限自2009年3月11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2010年3月18日,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21,000,000股质押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0年3月31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质押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款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29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2010年4月29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71%)质押给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4月29 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上述质押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7,225,259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46,841,890股的38.9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