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接到第一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登记证明的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0年10月20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股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质押担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0年10月22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57,680,70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46,841,890股的39.2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7,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95%。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