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30; 2、召开地点:福州市高桥路 26 号阳光假日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林腾蛟、何媚、林贻辉、 廖剑锋为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庄友 松、叶金兴、吴功浩公司独立董事。以上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再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文平、吴洁为公司监事。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关于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合作设立子公司大恒房地产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0 年累计对外投资项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 2010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 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 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12 月 21 日上午 8︰30-9︰20 前。 3、登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 56 号名流大厦 18 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剑锋、江信建 联系电话:0591-83353145,88089227 传真:0591-83377141,88089227 联系地址:福州市古田路 56 号名流大厦 18 层 邮政编码:350003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授权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的议案》 2 《关于修改的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 林腾蛟(董事) 同意股份数: (2) 何媚(董事) 同意股份数: (3) 林贻辉(董事) 同意股份数: (4) 廖剑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 庄友松(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 叶金兴(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7) 吴功浩(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 (1) 陈文平(监事) 同意股份数: (2) 吴洁(监事) 同意股份数: 6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 《关于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合作设立子公司大恒 房地产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10 年累计对外投资项目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