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0 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以传真 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述 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重述后的 200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经营层经筹 划整改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司重述 2009 年度财务报 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监事会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 重述 2009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
监事会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9 年度重述财务报告出具的 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无法表示意见 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努 力争取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