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9月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南悦禧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控股公司漳州信达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231.40万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湖南悦禧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湖南悦禧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刊载于2010年9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本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中的3000万元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房产湖里区兴隆路25号信源大厦第一层提供抵押担保,其余3000万元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2010年1月20日所作的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湖里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决议同时作废。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申请人民币45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3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在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厦门分行开立本币和外币银行结算账户。(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7、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上述2-6项额度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