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0年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综合考虑各种筹资方式的成本,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方式筹集资金。采用发行短期融资券方式融资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改变目前公司短期融资渠道单一,风险集中的局面。 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 (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 (3)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7)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之内。 (8)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 本次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发行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①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② 签署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③决定聘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必要的中介机构; ④决定其他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⑤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周昆山先生负责具体实施。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因公司原有批发煤炭及其产品资质有效期到期,公司重新申请后,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原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1. 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2. 信息咨询服务;3. 仓储;4.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 5. 国内商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批发; 6.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7. 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和种子);8. 批发煤炭及其产品(有效期至2010年6月26日)。9.石油化工制品批发、零售(不含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1. 信息科技产品生产、经营;2. 信息咨询服务;3. 仓储;4.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租赁;5. 国内商品(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批发; 6.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7. 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和种子);8. 批发煤炭及其产品(有效期至2013年6月27日)。9.石油化工制品批发、零售(不含成品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杜少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票:7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董事杜少华先生回避表决。简历详见附件1) 4、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欧阳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高管绩效考核办法》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公司向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厦门分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3000万美元,期限一年。该额度由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诺国际有限公司共用,上述3家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余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周昆山先生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与上述6-8项额度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上述1、2、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杜少华 男,1961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信达股份公司外贸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信达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阳信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阳信达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丹阳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杜少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哲 男,中共党员, 1976 年3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信达免税商场有限公司董事长、济南山和通达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信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欧阳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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