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4月7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提出了在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该提案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更新后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其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9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⑴ 截止2010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⑴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⑷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⑸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⑹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⑺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⑻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借贷事项的议案》; ⑼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⑽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0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事项: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工作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16号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王平国 彭百条 ⑵联系电话:0714-6297373 ⑶传 真:0714-6297280 ⑷邮政编码:435001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审议事项的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