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9,408,4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 10 股派 1.35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6月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1 08*****294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2 08*****527 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 00*****877 湖北正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咨询联系人:王平国 彭百条 3、咨询电话:0714-6297373 4、咨询传真:0714-6297280 六、备查文件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