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8月5日以书面、传真、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蒋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郭培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国华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王社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社教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该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吴茂清先生、周志海先生、沈岩先生、虞良杰先生对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经仔细查阅蒋乔先生、郭培锋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表现等资料,认为,蒋乔先生、郭培锋先生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质。 2、提名、聘任蒋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和郭培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聘任蒋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郭培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4、由于王社教先生工作变动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是适当的。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15日 附:新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蒋乔先生,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部总经理。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企管部副部长、销售部分公司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属于公司关联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培锋先生: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大专文化,在读硕士,工程师,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任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发展部科长、中信泰富无锡办事处项目副经理、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公司监事。属于公司关联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且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