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0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 年6 月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会议议题:
⑴审议《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2009 年度财务报告》
⑷审议《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⑸审议《200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⑹审议《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
⑺审议《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⑻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上述第⑴-⑹项议案见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⑺-⑻项议案见公司于2010 年5 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0 年6 月17 日~18 日上午8:30 至下午5:00,信函登记以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106
联系电话:(028)84613721
传 真:(028)84600581
联系人:左炯 罗静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 O 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受托人对会议议案(是/否)具有表决权。
2.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对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3.如对1-2 项不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