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0年半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无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无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赵泽松、余海宗、黄寰 二O一O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