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0年12月8 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14:1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0 年 12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办公楼北楼五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0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根据广 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并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 的同意,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
3、审议事项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一 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 书室
2、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 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二,李怀东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及相关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 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 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日 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序 号 提案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0年第 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