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0年6 月 30日(星期三)上午9
时,会期半天。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西安常宁宫休闲山庄(长安区正南5公里皇甫乡)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登记时须提交的手续
对于个人股东,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法人股东,由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提供的手续同上述内容一致。
(二)登记时间: 2010年6月28日、29日
(上午9:00---11:30 , 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7号西安旅游大厦6层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同琴
电话:(029)82065865
传真:(029)82065899 邮编:710061
(三)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西安饮
食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权限: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