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临时借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为保障生产经营发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达成短期临时借款协议,拟于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向华电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利率按4.86%执行。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司云聪先生签署该累计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此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关联董事赖伟德先生、虞炎秋先生、司云聪先生、孙伟彪先生进行回避表决后,可表决董事为2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司云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电子器件、照明电器及材料、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计算机系统及配件、彩色及单色监示
器、平板显示器及模块制造、加工、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物业管理。
住所:南京市华电路1号
2、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3、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电集团资产总额166725.63万元,负债总额118038.65万元,净资产48686.98万元;2009年1-12月营业收入98758.12万元,利润总额3299.03万元,净利润2953.00万元(上述数据未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于2010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向华电累计借款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笔借款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借款利率按4.86%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2、影响:借款利率按4.86%执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同时解决了公司资金周转问题。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10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最高临时借款协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