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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00072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7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14日(星期二)9:30时。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9月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会议召开地点:国元信托大厦二十三层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其中:议案一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二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0年8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志刚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电话:0551-2207323
  传真号码:0551-2207322
  2、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1
  《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2.01
  关于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新的表述
  2.02
  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内容
  2.03
  关于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内容
  2.04
  关于公司副总裁设立人数由原来的2-5名修改为3-6名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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