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0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1日(星期四)。
4、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9:30时。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10月21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会议召开地点:国元信托大厦二十三层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两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10年9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出席会议资格。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志刚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电话:0551-2207323
传真号码:0551-2207322
2、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30日
附件: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票数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需逐项审议)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10)
1.1凤良志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过仕刚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林传慧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蔡咏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俞仕新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张维根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7陈焱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8周庆霞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9肖正海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吴福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5)
1.11巴曙松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12方兆本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13张传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14何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1.15喻荣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票数为代表股份数乘以3)
2.1张可俊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2.2魏世春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2.3汪长志为股东监事候选人
注:两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股东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10名)、独立董事人数(5名)或股东监事人数(3名);
2、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