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12人,实际投票董事12人,会议全票同意通过了《湖南监管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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