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0 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751;证券简称:锌业股份)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9 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
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近期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公司2010年半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于2010年7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其预计的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净利润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询,结果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锌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锌业股份公司股票。
3.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对锌业股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的安排。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