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接第二大股东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通知,该公司所持有的23,215,000股本公司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4%)于2010 年0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0 年08月18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 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46,433,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8%,其中质押冻结股份为23,2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4%,除上述情况外,其股权无其他质押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