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减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4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2010年11月26日和12月6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运钊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
(五)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707号)。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431,669,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71,233,839股的65.938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推荐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并逐项进行了表决:
1.1选举王明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2选举秦荣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
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3选举汤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
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4选举高培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
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5选举胡运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
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6选举崔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7选举戴敏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8选举肖宏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9选举徐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10选举张宝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1.11选举朱文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409,6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9%;反对2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81%;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
2.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
监事会推荐的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并逐项进行了表决:
2.1选举王新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选举刘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3选举刘建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通过《关于2010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5.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为1,431,669,174股,同意1,431,669,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见证情况公司聘请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